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拟聘用的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举报。来信请寄: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邮编750004;举报电话:0951-6727396、0951-6024151、0951-6020029。接受举报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
附件: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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