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海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办理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的通知》(宁党办发〔2024〕58号)工作安排和要求,您提出的第184号提案《关于推动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发展的提案》被确定为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办。为确保提案办理质量和办理工作效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制定《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84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处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要求压实办理责任,积极坦诚作出答复,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发展的提案》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充分反映了影视小镇当前发展面临的困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实效性和针对性。为办理好该提案,我厅和部分协办厅局前期已就相关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深入沟通、研究和调研,使提案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总体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厅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指导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盘活利用各类石炭井工业遗存,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配套服务功能,加大宣传营销力度,着力推进工业遗产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大武口生态工业旅游休闲集聚区被评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生态工业文化旅游已成为当地文旅产业发展新的增长极。一是梳理摸清石炭井影视拍摄资源家底,建立石炭井影视拍摄资源使用名录,主动发展文旅影视产业,先后吸引《万里归途》《我的父亲焦裕禄》《山海情》等40余部影视作品来此取景拍摄,已逐渐成为现实主义、军旅题材、怀旧年代、未来科幻等影视剧的绝佳取景地。二是对标3A级景区标准,梳理游客咨询服务、导视导览标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任务清单,支持大武口生态工业文化旅游集聚区(二期)建设项目500万元,实施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争取将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和自治区重点项目库,持续完善产品业态供给和基础服务设施等旅游要素,为后期景区品质提升做好准备工作。三是充分释放资源红利,将绿皮小火车、工业遗址与贺兰山生态治理成果、影视拍摄点等有效串联,开发打造生态工业文化旅游特色游线,吸引自驾游、团体游、研学游和党建团建等各类群体参观游览,2023年接待游客16万余人次。四是依托贺兰山优质自然景观和复杂多样的地势,高质量举办了三届贺兰山大峡谷汽车越野拉力赛,70余公里的赛道囊括了险峻奇绝的峡谷、蜿蜒秀丽的河道、历史悠久的矿区、平坦壮阔的戈壁等多样的地理风貌,吸引了全国多个省市、多家知名赛车俱乐部参赛,得到了车队赛手的一致好评。
三、下一部工作打算
(一)关于“自治区国资委、宁煤集团积极对接国家国资委,协调解决国能宁煤集团所属闲置资产处置事宜”的建议。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原有的基础设施、空置房产等资产权属归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盐业集团、电信公司等国有企业及私人所有,涉及政府、央企、国企、军产、民企及私人等多方,权属复杂,整合难度大,此外国有资产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管理,自治区国资委仅对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央企和市县级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等无权干涉。目前石炭井焦煤分公司矿产储量还有4296.67万吨,在矿井关闭前已进行了生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等技术设施改造,后期有望恢复开采,大部分资产企业或将继续启用。鉴于央企资产的实际管理情况及今后的复采考虑,自治区国资委研究后认为,此提案中提到的闲置房屋及生活设施尚不能和属地政府合作开发利用。
(二)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文化和旅游厅在推动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老工业基地改造、生态资源开发利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等资金方面,向石炭井工业旅游影视项目上适当倾斜。一是加大资金和项目支持。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对接,力争将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相关项目列入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积极争取将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和自治区重点项目库,完善产品业态供给和基础服务设施等旅游要素,力争将小镇打造成为集摄影打卡地、创意产业园、现代艺术区、工业主题博物馆为一体的旅游体验区。将影视小镇列入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招商项目库,推动文旅融合、产业融合,积极引入金融活水、社会资本,盘活存量项目和存量资产,助推小镇实现由“工业锈带”到“生活秀带”迭变。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和业态提升。对标A级旅游景区标准,大力支持大武口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绿皮小火车、工业遗址与贺兰山生态治理成果、影视拍摄点等有效串联,开发打造生态工业文化旅游特色旅游线,吸引自驾游、团体游、研学游等各类群体参观游览。积极牵线搭桥,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推动影视小镇建设包含5G、虚拟现实、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的产业项目,丰富数字创意、数字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新业态,扩大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三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积极推动与浙江横店及北京、上海等国内知名影视拍摄基地、企业、团队合作,争取更多的影视项目到该小镇摄制,不断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指导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扩大对外宣传推介和营销,并充分利用好影视作品及流量明星效应,借力前来拍摄的剧组导演、演员推出石炭井体验短视频、VCR等,吸引更多游客和粉丝打卡参观,探索煤炭小镇的新活力,实现“煤城”变“影城”的华丽转身,不断提升影视小镇影响力。指导小镇主动融入全区旅游营销体系,推动从多头、分散的单一宣传营销,逐步向全域、整体的区域旅游宣传推广转变,推动与周边如沙湖、镇北堡西部影城等旅游资源的有效融合、信息共享、合力推广。四是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指导支持大武口区在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打造“音乐+旅游”、“演出+旅游”、“赛事+旅游”等品牌建设,开展“跟着赛事去旅行”等品牌活动,持续宣传石炭井工业文化旅游资源,留住本地消费、吸引外来消费,以文化赋能助推小镇发展。支持大武口区举办“工业之声”音乐节、工业文化摄影大赛、贺兰山汽汽车越野文化嘉年华、贺兰山徒步游等赛事活动,创新办会理念,拓展办会内涵,提高活动档次和水平。
(三)关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大武口区土地林地划分标准适当放宽,对适合开发利用的土地、林地、矿坑、矿坑湖等资源予以开发支持,为石炭井文旅影视发展提供保障”的建议。针对此建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研究后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对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适合开发利用的项目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规则前提下,将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自然资办发〔2023〕48号)第十一条“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的规定,各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在矿山修复后的土地上发展旅游产业,建设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不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其用地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依据文化和旅游部等14个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资源发〔2022〕111号)的规定,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经营性营地项目,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影响林木生长、不采伐林木、不固化地面、不建设固定设施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建立露营地与土地资源的复合利用机制,超出复合利用范围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等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产业发展相关用地保障工作。二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石炭井辖区遗留诸多裸露土地和红湖、绿湖等极具特色且具备开发价值的废弃矿坑。今年,自然资源厅谋划实施黄河上游风沙区(宁夏中北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其中贺兰山生态屏障生态修复单元包含了大武口区石炭井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区位于大武口区石炭井北坷崂子及甘泥沟周边,通过对破坏的生态进行修复,最大限度的恢复原有生态条件,改善石炭井周边生态功能,消除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石炭井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为文旅影视等接续产业发展夯实基础。三是指导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大武口区在编制石炭井文旅影视小镇详细规划过程中,落实石嘴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引导管控要求,合理安排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相关产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和布局,提出工业遗产活化利用方向,加强风貌协调引导,推动石炭井文旅影视产业良性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以办理重点提案为契机,坚持将提案办理工作与为民履职、促进工作相结合,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国资委、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武口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座谈,主动邀请委员参与提案办理全过程,共同研究协商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提案建议落实落地,确保提案办理见实效、结硕果。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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