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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61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文旅函〔2024〕429号

发布时间:2024-08-29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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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须弥山石窟申遗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须弥山石窟是我国开凿较早的石窟之一,也是宁夏境内最大的石窟群,是研究我国石窟艺术、民族宗教历史不可多得的宝贵实物资料。其始凿于北魏晚期,历经西魏、北周、隋、唐诸朝,以北周与唐代最为兴盛。经调查,确定须弥山石窟区现存已正式编号的洞窟132个,附属窟龛30个,共计162个,各类造像1003个,其中保存较为完好的造像约550余尊,雕像以石刻为主,共10个洞窟保存有壁画,按照现存石窟分布区域和开凿时代,石窟共分为八个区域。1982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23年“须弥石窟”列入“宁夏二十一景”。

作为我区唯一一处国保级单位的石窟寺,我厅高度重视须弥山石窟的保护管理工作。近年来,积极争取国家文物资金2300余万元,完成须弥山石窟崖体加固、部分洞窟壁画修复工程和须弥山石窟专项调查工作,相继开展实施了须弥山石窟水害治理前期勘察研究、5号大佛窟檐及本体保护勘察研究、安防升级改造、保护规划修编等保护研究项目,出版《须弥山石窟考古报告·圆光寺区》《须弥山北朝石窟研究》等研究成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200万元,完成须弥山石窟保护设施建设、保护管理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核定公布石窟寺景区游客日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景区管理开放措施,确保须弥山石窟本体安全及景区旅游服务设施与石窟寺历史环境风貌相协调。

二、建议答复

(一)关于支持须弥山石窟进入国家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建议

 2014年,由中、哈、吉三国联合申报的陆上丝绸之路的东段“丝绸之路·长安与天山廊道的路网”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单,全国有22处遗产点列入。其中,我区提交的须弥山石窟、固原北朝隋唐墓地、开元城址和固原古城遗址4处遗产点均未进入,暂放入预备遗产点名单中。待时机成熟后,考虑再次正式扩充成为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的遗产点。因丝绸之路遗产点涉及多个国家,申报主体非中国一家,在国家协商、实际操作、申报程序等方面情况较为复杂,预备遗产点“转正”事项尚无明确信息。针对这一情况,我厅将积极与国家文物局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争取其支持,尽早指导固原市开展须弥山石窟等预备丝路遗产点的相关申报扩充准备工作。

(二)关于深化须弥山石窟文化价值研究的建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须弥山石窟管理单位升格为保护研究院级别(参考其他省市文物保护院配置,最低纸别为处级),主责部门为属地党政部门,需由固原市进行评估论证,按照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我厅将在须弥山石窟文物保护研究、旅游开发利用等方面予以积极配合,持续加强业务指导管理工作。

三、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须弥山石窟基础保护研究、环境整治、软硬件综合提升等方面,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长线思维,保障石窟寺保护政策执行效力。在当前形势下,石窟寺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已相对完善,严格落实保护政策制度、确保其贯彻执行的延续性,是确保石窟寺保护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前行的重要保障。我厅将加强基层文物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专业高层次人才引育政策,通过鼓励区内高校加强石窟寺壁画保护学科建设、探索建立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机制等方式,培养人才,构建队伍,逐渐实现石窟寺保护“薪火相传”。

二是坚持深耕精神,持续深化石窟寺价值研究阐释。深化石窟寺价值研究和内涵阐释,是持续做好石窟寺保护利用和形象宣传的基础工作。我厅将依托石窟寺考古调查发掘,紧盯重点、着眼整体、兼顾部分,按时高质量完成《须弥山石窟考古报告·相国寺区第51窟及周边洞窟》出版;在全区石窟寺专项调查成果基础上,深入汇总分析,编写考古学视角下的考古调查报告,出版《宁夏石窟寺考古调查报告》,为研究全区石窟寺时代变迁与选址变化关系、丝绸之路上石窟造像艺术东西双向影响等问题提供考古依据。

三是坚持创新理念,持续用科技为石窟寺保护赋能。持续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在石窟寺病害检测、智能监控监测、壁画修复等方面加强科技手段的应用,启动实施须弥山石窟25窟、62窟、105窟壁画保护修复项目。推动现代科技应用和多学科合作,利用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和多图像近景拍摄测量等技术,有序开展须弥山石窟壁画、彩塑、雕像、洞窟、摩崖石刻数字化和环境监测工作。与高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开展石窟文物保护领域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文物保护科技应用,提升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利用石窟病害监测分析研究数据结果,科学制定石窟水害、风化等病害解决方案及实施路径,逐步实施须弥山石窟桃花洞区水害治理(一期)、5号大佛本体保护修缮等保护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须弥山石窟危岩体加固和环境整治项目,进一步优化石窟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服务硬件水平。

四是坚持交流互长,持续提升石窟寺展示互鉴水平。提升须弥山石窟在全区石窟寺中的“领头羊”效应,推动须弥山石窟与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大足石刻等国内重要石窟寺,在管理机制、先进保护技术应用、病害处理、展览宣传等方面的深入交流与合作。主动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与交流合作项目,借助区位优势和利好政策,不断扩大“一带一路”文物交流合作,推出以石窟岩画、丝绸之路文化等为特色的文物展览,引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省区市石窟精品展览,形成“引进来”“走出去”良性循环机制。创新展示手段,提高讲解水平,全方位多角度展示石窟价值内涵和艺术特色,讲好宁夏石窟故事,传播宁夏石窟声音。

感谢您对须弥山石窟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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