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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93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文旅函〔2024〕303号

发布时间:2024-08-29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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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宁夏区委会:

现就贵单位《关于推动特色村镇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特色村镇建设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大有可为,对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自觉将“千万工程”等经验创造性转化到工作实践中,有力有效推动全区村镇高质高效发展。

一、全区特色村镇建设基本情况

(一)强化政策措施引导。为加快推进特色村镇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关于促进乡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宁党办〔2023〕24号),通过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壮大、发展模式创新升级、产业能级扩规增效、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产镇融合发展示范5项行动,推动全区乡镇产业发展,增强乡镇经济活力;同时制定《关于促进村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宁党办〔2023〕23号),通过实施特色产业培育、产业发展夯基、生产经营增效、村集体经济壮大、乡村建设5项行动,夯实村级发展基础,壮大村级产业规模,提升村级产业质量,繁荣农村经济。截至2023年底,全区累计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6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8个,特色农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8%。住建部门培育枸杞、葡萄、特色养殖、冷凉蔬菜等各级特色产业示范村47个、特色小(城)镇23个,有7个入选国家级特色小城镇。文旅部门创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46个,评选认定宁夏特色旅游村镇112个。农业农村部门新创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个。

(二)强化项目资金支持。住建部门按照“十四五”建设40个重点小城镇的既定目标,优先启动建设有区位优势、有产业基础、有发展前景、急需建设的重点城镇,着力推动镇域乡村一体设计、联动建设,统筹实施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治理“六个一体”化,打造融合一二三产、汇集各类生产要素的区域发展小高地。在做好首批12个三年建设周期到期重点小城镇项目收尾评估工作(2021年启动)、加快推进在建13个重点小城镇项目建设的同时,2024年新启动重点小城镇项目9个。落实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1.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6.88亿元,占计划总投资200亿元的8.44%。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7.2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43%。通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支持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提升特色产业品牌品质,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3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8000万元,支持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建设;安排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1950万元,推动13个村级道路改造、污水管网提升等项目建设。文旅部门安排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和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2.5亿元,大力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连续两年实施“百村千画·乡村美化”工程项目,绘就出望山看水忆乡愁的乡村“富春山居图”。

(三)强化特色村镇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特色小镇建设管理的工作要求,对特色小镇严定标准、严控数量、分类指导,采取统一管理、动态调整,施行“一张清单管到底”,促进特色小镇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全区特色小镇由2021年的40余个精减至目前的10个,小镇建设秩序明显好转、发展质效显著提升,带动村镇发展作用日益增强。文旅部门会同发改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和复核、宁夏特色旅游村镇评审和认定工作,实现动态管理,确保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质量,持续擦亮乡村文旅品牌。住建部门同步规划、合理布局特色村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建设与自然环境、历史人文、产业特色协调配套的房屋建筑、街区景观,实施古建筑、老街巷和传统民居、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们将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三次迭代升级的发展思路和经验做法,把乡村振兴战略、文旅融合发展和特色村镇建设有机结合,整合优势资源,高质量推动我区特色村镇建设发展。

(一)融合发展,坚持一体推进。住建部门坚持将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特色村镇建设融为一体,为特色村镇建设的全面推进提供基础保障,实施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加强村镇建设项目资金的指导和督查,推动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加快特色村镇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典型示范,突出文旅特色。文旅部门将编制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修订《宁夏特色旅游村镇评定规范》《宁夏特色旅游村镇评定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复核考评,以及宁夏特色旅游村镇评定、复核和等级民宿创建等工作,定期进行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评选、认定,健全行业自律和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特色品牌。

(三)科学统筹,夯实发展基础。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将科学谋划,统筹布局,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争取力度,推动村镇资源要素集聚、特色产业壮大、发展模式创新、基础设施提升、产镇融合互促,助力全区特色村镇高质量发展。围绕全产业链建设和多功能聚合,发展农村电商,做实“互联网+”农业,实施数字农业工程,全面完善产业链条,深入推进一二三产业系统协调、融合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全区特色村镇建设和旅游业发展的大力支持,以及提出的中肯意见、建议。希望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全区特色村镇建设和旅游业发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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