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现就民进宁夏区委会提案者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传统村落保护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持续加大传统村落文物古迹保护力度
(一)加强保护基础工作。对传统村落涉及的35处文物保护单位依法划定并公布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了保护管理机构,并组织加强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先后编制实施了纳家户清真寺、吴忠董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完成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菜园遗址的保护规划。同时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严格按照“不遗漏一处、不放过一线索”原则,进一步摸清传统村落文物底数,加大保护力度。
(二)完善保护利用顶层设计。提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专门对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相关机制、任务分工及有关保障。
(三)加大经费项目支持力度。在项目立项、规划编制、资金安排、工程实施等方面优先考虑涉及传统村落的文物保护单位。先后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和自治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300余万元,实施文物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10余个,使传统村落文物资源和历史文脉得到了有效保护。
二、持续加强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一)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遗工坊管理办法》,夯实非遗保护制度基础。推进全区非遗整体性保护,对5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给予500万元资金补助,积极推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二)积极推动非遗活化利用赋能乡村振兴。充分发挥非遗工坊带动作用,指导全区15家非遗工坊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8452人,直接吸纳脱贫人数872人,脱贫人口人均年收入20068元,带动就业人数2077人,带动就业人均年收入19439元,直接吸纳的脱贫人数占带动就业人数约42%,对促进当地就业增收,推动非遗保护传承,有效融入助力乡村振兴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助推作用。巴鸟麻编非遗工坊案例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全国非遗工坊优秀案例。
(三)创新“非遗+旅游”融合发展。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注重传统工艺的创新,成功探索出各具特色的“非遗生产性保护,产业化发展”道路,积极探索“非遗+旅游+产业”的新模式。宁夏郝氏雕刻有限公司在景区、酒店、机场等开设展示厅13个,线上店铺3家,努力打造宁夏地域贺兰砚非遗品牌,实现销售额495万元。吴忠市结合非遗展示展销,创新“非遗+乡村旅游”,打造大河乡香园村、永新村、牛家坊等综合文化服务场所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满足群众“赏美景”“品文化”“享生活”需求,进一步增加了非遗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的作用。
三、大力发展传统村落乡村旅游业
(一)坚持政策规划引领。落实《关于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长征、长城、黄河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围绕宁夏乡村旅游“南部小环线”“北部大环线”,优化乡村旅游发展布局,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以传统村落为重点,推动乡村旅游由点及面、串点成线,加快建设乡村旅游集聚区、乡村旅游带建设。
(二)推动传统村落入选旅游重点村镇。认定宁夏特色旅游村镇112个,其中国家级传统村落13个;申报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46个,其中国家级传统村落5个,对获评村镇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奖励,推动传统村落旅游发展。
(三)强化品牌宣传推介。实施“百村千画·乡村美化工程”项目,其中涉及东塔寺石佛寺村、李塬畔村等近10个传统村落,绘就出望山看水忆乡愁的“乡村山居图”,有效改变村容村貌,提升了对外形象;全区19条线路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乡村四时好风光”精品线路,涉及传统村落有9条;连续三年举行“两晒一促”活动,“炒热”了传统村落乡村旅游。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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