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秀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艺两新”团结引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艺两新”即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已经成为推动宁夏文化繁荣兴盛的有生力量。近年来,我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强化对“文艺两新”的团结引导,为“文艺两新”更好发展创造条件,有效调动“文艺两新”的积极性,出政策、搭平台、育人才,努力把“文艺两新”这一最大变量转变为新阶段文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助力全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截至目前,宁夏有“文艺两新”机构149家,从业人员1607名,其中:民营院团36家,在职人员1231名,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74人;宁夏境内非遗资源5667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28个,代表性传承人22名;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224个,代表性传承人376名;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自治区级保护传承基地95个,国家级非遗工坊8个,自治区级非遗工坊7个;国家级传承人群培训基地2个。
一是出政策。近期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的意见》《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利好政策,自治区先后出台了《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艺术表演团体送戏下乡演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方案》《黄河流域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等制度,对加强“文艺两新”建设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二是搭平台。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多种方式,用项目支持引导“文艺两新”创新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来,自治区舞台艺术创作中,先后扶持宁夏宁红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李思瑶戏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银川长生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等10余家民营剧团创作大(小)剧(节)目10余部(个),累计落实扶持经费200余万元;“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中,全区5市22个市、县(区)有40余家民营院团开展惠民演出5091场,累计落实扶持经费330万元;宁夏非遗保护争取中央资金1600万元,自治区财政投入资金2500万余元;连续举办17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西部和东部18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0多个民族2000多名民间歌手同台表演交流,宁夏花儿的知名度不断增强。同时,在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部委扶持的项目中,均对“文艺两新”有不同程度的倾斜,“文艺两新”群体创作活力不断激发。宁夏宁红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荣获全国基层院团展演优秀单位;固原秦声演艺有限公司、银川凤城实验秦腔剧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被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委联合授予第八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是育人才。人才是基础,队伍建设是关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每2年举办各类专业人才培训班,通过短期培训形式提升现有艺术人才的专业素养和艺术视野。选送各类艺术之才参加全国知名专业学院培训以及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千人计划”、西部艺术人才驻团跟组实践学习等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先后有54人参加各类编剧、导演、舞美设计、旅游演艺等艺术培训学习,民营院团等社会新文艺群体约占50%。自治区文联先后举办三期新文艺群体培训班,培训文学、美术、艺术评论、舞台艺术创作等各门类艺术人才160余名。出台艺术人才职称破格评审政策,调整了评价标准,突出工作业绩,降低了论文、外语、计算机、年限等方面的硬性要求,让“文艺两新”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上享有同等机会和待遇。比如宁夏美术家协会新文艺群体会员朱彪获得二级美术师(副高)职称。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宁夏党委宣传部,会同文联、财政厅、人社厅等单位持续探索对“文艺两新”的团结引领和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文艺两新”的政治参与度;在政策支持方面,着力构建完善的保障体系;在项目扶持方面,一是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每年安排文艺作品奖励扶持项目资金,二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每年安排艺术发展推广经费,三是自治区文联每年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经费、文化交流与合作项目经费、文联11个协会等经费,多方争取、上下联动,扩大“文艺两新”的占比和倾斜度,;在人才培养和方面,多措并举,选贤任能不拘一格,努力实现宁夏“文艺两新”工作新突破,为打造文化兴盛沃土、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区贡献力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卡
代表委员 | 钱秀梅 | 建议提案编号 | 289 | |
主办单位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沟 通 人 | 马珊珊 | |
沟通时间 | 2022年6月15日 | 沟通地点 | 办公室 | |
沟通交流内容 |
受钱秀梅委员委托,与银川文联主席代晓宁电话沟通。内容如下:一是“文艺两新”工作自治区文旅厅已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重点从三个方面答复,包括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和人才培养。 6月20日,根据代晓宁主席的要求,在一稿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6月21日将修改稿呈送再次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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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意见 |
同意 签名(盖章):钱秀梅并代晓宁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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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主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期间,每件建议提案与代表委员沟通次数不应少于2次;2.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此表随办理复文反馈至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编 号 | 289 | |
案 由 | 关于加强“文艺两新”团结引领的提案 | |
承办单位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
提 案 者 及 电 话 | 杨梓 | 13709570967 |
一、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R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二、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R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三、有何进一步的意见和建议:该提案的主办单位为自治区文联更稳妥。
2022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提案者填写后,邮寄或传真至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通讯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邮编:750001,传真:0951—636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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