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2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文旅函〔2022〕540号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字体【, ,

金存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宁夏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强文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高度契合未来宁夏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形势,正如您所说,近年来,我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先后实施了特色小城镇、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危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重大项目,农村基础设施、自然环境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文化建设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在美丽乡村建设大背景下,我区乡村文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乡村文化建设顶层设计不断健全

制定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宁夏文化扶贫工程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等多个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了工作任务、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

二、乡村文化设施网络更加完善

2017年以来,建成标准化乡镇综合文化站36个,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271个,持续实施川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提升项目,完成改造提升790个;仅2022年新建改扩建标准化乡镇文化站5个,扶持城乡文化示范点100个,年度支持乡村文化设施(备)建设300余万。

三、乡村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日益增强

一是开展惠民演出。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等惠民演出活动,年均送戏下乡演出1600余场。二是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年度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仅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举办“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全区社火大赛、“三下乡”集中服务等10大类300余项文化活动,惠及群众300多万人次。

四、乡村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制定《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办法》等政策法规。同时,开展全区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文化站“不开门、不见人、没经费、活动少”等突出问题,通过联合督查、检查、回访等形式推动了各地文化站突出问题整改。

五、乡村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

一是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配齐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区193个乡镇文化站有专兼职人员528人,其中有1名专职;2266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专兼职人员2221人。二是实施“阳光工程”农村文化志愿者行动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招募79名文化志愿者、15名乡村学校少年宫招募辅导教师、选派880名“三区”人才文化工作者到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地开展文化志愿服务。

下一步我们还将从以下几个方向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一、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统筹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规划、合理布局;加大建设专项资金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刚性投入机制,逐年增加对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健全基层文化体系,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促进群众文化素质和健康生活意识的提高。

二、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

对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机关、学校内部文化体育设施,要创造条件向农民群众开放。整合现有知识讲座、文化演出等各种文化活动,集中向农村倾斜,逐步改变农村文化资源不足的局面。积极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经营活动。大力扶持民间剧团发展。大力培育、扶持和发展农村新兴文化产业,命名一批农村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繁荣农村文化产业。

三、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健康发展

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建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内容丰富、健康规范的文化市场。加强和充实农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重点加强对演出、娱乐、网吧、电影、音像、出版物及印刷等文化活动与场所的市场化管理,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打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精心举办农民艺术节、民间技艺大赛、移民村妇女非遗技艺培训班、乡村读书节、乡镇文艺汇演、农民文化大院技能展示、乡村大舞台等面向农村地区的大型文化活动,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农村文化服务品牌。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卡

代表委员


建议提案编号


主办单位


沟 通 人


沟通时间


沟通地点


沟通交流内容


代表委员意见

签名(盖章):

2022年  月  日

注:1.主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期间,每件建议提案与代表委员沟通次数不应少于2次;2.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此表随办理复文反馈至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编   号


案   由


承办单位


提 案 者

及 电 话



一、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二、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三、有何进一步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   月   日

注:此表由提案者填写后,邮寄或传真至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通讯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邮编:750001,传真:0951—636380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闭页面 】 【 打印 】

天气查询 版权声明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技术支持:宁夏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东路375号     联系方式:0951 — 6025326(厅办公室)   6720808(网站维护) 政务邮箱:nxwhhlyt@163.com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Copyright © 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6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59     宁ICP备19000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