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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文旅函〔2022〕521号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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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乡村旅游发展的提案》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现就提案意见答复如下:

一、全区乡村旅游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区乡村旅游发展势头迅猛、脱贫富民效果突出、综合带动作用明显、发展潜力巨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特色,成为宁夏休闲旅游、假日消费、近郊游的新亮点和宁夏旅游产业蓬勃发展的“生力军”,乡村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连续12年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乡村旅游点1000余家、星级农家乐536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37个、宁夏特色旅游村100个、特色产业示范村1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72个,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5万人,带动就业10万余人。2021年宁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数165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和18%。2022年1月至7月,全区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255.5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0.1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55亿元。从6月份起,全区乡村旅游产业增速明显加快,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大背景下,发展乡村旅游既成为了农村发展、农业转型、农民致富的重要渠道,也成了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治理、增强民族团结、改变精神面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全区乡村旅游主要做法

(一)做好顶层设计,规范乡村旅游布局。发展乡村旅游,我区坚持规划和标准先行,先后编制印发《宁夏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制定《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对《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进行修订,出台了《宁夏乡村旅游示范点评定标准》《宁夏特色旅游村评定规范》《宁夏乡村旅游示范点评定管理办法》《宁夏特色旅游村评定管理办法》。指导五市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发展规划,引导鼓励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向具有休闲度假功能的乡村旅游示范点转型升级,创建乡村主题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面实行乡村旅游景区化管理和产业化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近五年来,紧紧围绕“一核、四带、多区”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安排自治区旅游资金1.2亿元用于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和旅游扶贫富民项目,实施旅游重点村“三改一整”(即改厨、改厕、改房、修整院落)和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重点支持乡村旅游集聚带打造和乡村旅游重点村改造提升,推动乡村旅游由点及面、串点成线,加快建设乡村旅游集聚区、集聚带。帮助和指导乡村旅游行政村、村小组和经营企业开展创建特色旅游村和评星定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乡村旅游发展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二)加强辐射带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旅游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有力抓手。一是丰富产品供给。紧紧把握旅游业进入观光与休闲度假并重的发展阶段,以市场需求为牵引,深度开发乡村度假型、文化村落型、农业观光型、美食体验型等乡村旅游产业,涌现出稻渔空间、龙泉村、牛家坊、龙王坝等一批复合型发展典型,形成“景区带村”“企业+农户”等产业致富模式。编辑发布了《宁夏乡村旅游指南》,累计创建37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100个宁夏特色旅游村、500多家乡村旅游点、10家精品民宿,形成了28条全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25条休闲农业线路。首次以点、线、面相结合的形式,全方位、多维度展示了宁夏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这些村、点和线路,覆盖了全区五市和22个县(市、区),受到了游客的一致青睐,乡村旅游一度呈现出井喷式现象。宁夏10条线路入选全国30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2个典型案例入选“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减贫案例100件”。二是强化业态融合。坚持宁夏“九大特色产业”相互融合发展,聚焦葡萄酒、枸杞、滩羊等名优特色产品,发挥文化旅游乘数带动效应,将葡萄酒、枸杞等元素融入文化旅游产品打造,相互借力赋能,全力构建核心产业链,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全区推进“葡萄酒+旅游”“枸杞+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以来,12家列入A级景区的葡萄酒庄和4家枸杞类旅游景区销售收入分别增长38%和30%,其中三分之二以上酒庄超过50%的葡萄酒由游客在酒庄直接购买,基本实现销售“去营销化”。三是坚持品牌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从供需两端发力,规划建设黄河宿集、星星酒店等高端民宿,打造星空营地、自驾车营地等新业态品牌,提升乡村旅游品质,调整旅游消费结构。借力“星星故乡”网红品牌,举办中国(宁夏)星空旅游大会、《星空朗读》走进宁夏等知名活动,吸引梵克雅宝、兰博基尼等世界顶级品牌到宁夏进行展示展销,星空旅游产品热销北上广等高端市场,2020年,黄河宿集入住率逆势上涨,创造了6个半月满房纪录。连续两年举行“晒文旅·晒优品·促消费”活动,城乡居民参与度高,互动性强,“炒热”了以当地城市居民、中短程游客为主要消费群体的乡村旅游。四是非遗助力乡村旅游。深入挖掘非遗文化资源,创新开展“非遗进万家·文旅展风采”系列活动,推进非遗就业工坊示范带动工程和非遗“百千万”行动计划,带动各族群众在感知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增收致富。指导支持15家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就业工坊创新发展,张璟麻编就业工坊进驻贺兰县南梁台子隆源村,剪纸、刺绣、编结、葫芦烙画等一批非遗项目自治区级传承人面向脱贫地区农民传授非遗技艺,采取订单-回收-包销的办法,帮助贫困户农民生产销售非遗产品,人均月收入1800元,最低收入800元、最高4800元。探索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实践,支持8个非遗与旅游融合创新项目。

(三)坚持文旅浸润,助推民族团结和睦。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带动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持续擦亮宁夏民族团结的靓丽名片。充分发挥文化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沁润作用和旅游的“润滑剂”作用,引导各族群众积极转变观念,与时代同步,主动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投身文化旅游发展,参与到经济社会建设大潮中,与区内外游客进行情感互动、思想交流,促进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充分融入社会主义大家庭。通过感受时代脉搏、参与乡村振兴,真正感知到文化自信和中华民族自豪感,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之路。如中卫市玺赞枸杞庄园自从走上“枸杞+旅游”的路子以来,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每年吸纳中宁、红寺堡、同心等周边县区800多名群众务工就业,其中少数民族群众占到75%以上,每年支付工资580多万元。依托当地资源发展旅游,引导国内外游客走进移民新村,深入田间地头,与当地群众交流,深切感受宁夏旅游发展的嬗变过程,通过乡村旅游的窗口,亲眼见证宁夏改革开放和脱贫攻坚成果,走进宁夏、了解中国,潜移默化地讲好中国故事。通过文化旅游“润物细无声”的熏陶,依托全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民文化大院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展现西北脱贫农民的良好精神面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围绕深化乡村振兴谋划推进。坚持以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四美”为建设目标,统筹推进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深化实施“六大工程”。今年我们重点实施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六大提档升级工程”,包括“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百村千画·乡村美化工程”“百村千碗·乡村美食工程”“乡村民宿提档升级工程”“特色农产品后备箱工程”“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百村千画·乡村美化工程”“百村千碗·乡村美食工程”项目已深入各县区开展活动。

(二)围绕构建产品体系谋划推进。深入推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建设,培养一批乡村旅游带和乡村旅游聚集区。鼓励将有条件的乡村民宿、乡村培训机构作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职工疗休养优先选择,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缓解淡季经营困难。围绕特色旅游村、特色民宿,举办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消费季等方式,激发乡村旅游消费活力,建设包括黄河宿集在内的黄河旅游精品带,打造国内旅游目的地;指导乡村旅游经营者塑造品牌形象、挖掘营销亮点、精准定位客户群体,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三)围绕规划纲性引领谋划推进。扎实推进《宁夏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落实,下一步将编制《宁夏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点围绕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乡村旅游由点及面、串点成线,根据游客乡村休闲度假新需求,优化乡村旅游发展布局,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以乡村民宿为抓手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推动乡村旅游示范点向乡村旅游度假目的地等综合业态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感谢您为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提出的中肯意见、建议。欢迎您以后一如既往地对全区旅游业发展给予指导、批评和监督。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卡

  

代表委员


建议提案编号


主办单位


沟 通 人


沟通时间


沟通地点


沟通交流内容


代表委员意见

  

  

  

  

签名(盖章):

2022年  月  日

  

  

注:1.主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期间,每件建议提案与代表委员沟通次数不应少于2次;2.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此表随办理复文反馈至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编   号


案   由


承办单位


提 案 者

及 电 话



一、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二、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三、有何进一步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   月   日

  

注:此表由提案者填写后,邮寄或传真至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通讯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邮编:750001,传真:0951—636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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