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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答复的函


宁文旅函〔2022〕524号

发布时间:2022-08-30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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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兴庆区作为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的核心区进行规划和支持的建议》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兴庆区在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份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共同委托第三方编制的《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保护规划》,已经通过专家组论证,即将呈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规划中明确,根据宁夏黄河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整体布局、禀赋差异及周边人居环境、自然条件、配套设施等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建设管控保护区、主题展示区、文旅融合区、传统利用区等四类主体功能区。

兴庆区在四类主体功能区中均占有重要地位和份量。其中在管控保护区拥有银川黄河外滩国家湿地公园、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海宝塔、承天寺塔、银川玉皇阁等重点管控保护对象。在主题展示区中属于灵武水洞沟核心展示园、黄河古城历史文化展示带,涵盖银川历史文化名城、横城堡、横城古渡口、黄河外滩国家湿地公园、兵沟汉墓、黄沙古渡口、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全国重点文保单位长城小龙头,核心展示塞上江南城镇发展格局及社会生活内容。在文旅融合区中属于黄河外滩文旅融合区,由黄河横城旅游度假区、银川黄河军事文化博览园、黄沙古渡原生态旅游区构成,围绕沿黄城市休闲、黄河生态度假等功能开发,打造以黄河度假为特色的国际休闲度假区。在传统利用区中主要由与宁夏黄河历史、文化、生态紧密相关的传统生活生产区域组成,包括银川历史文化名城等,实现宁夏黄河传统文化的合理保存和利用。

兴庆区还是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重要组成部分,在小龙头等区域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交汇,是两大公园融合发展的重点区域,将兴庆区段作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国家文化公园融合发展区进行重点规划,加大长城、黄河资源整合。

二、加大兴庆区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项目资金支持

在黄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布局、项目申报、资金支持等方面,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给予兴庆区诸多支持。2020年,争取300万元资金支持横城至花马池明长城文化旅游廊道道路及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建设,打通兴庆区至盐池文化旅游廊道,推动跨区域文化旅游资源的系统整合。2021年,安排300万元资金支持兴庆区全域旅游创建工作。2022年,争取2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横城堡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景区运营单位突出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主题,加大长城文化、黄河文化的宣传展示。利用小龙头文化遗址资源,将长城文化、黄河文化展示场馆合并规划建设,布局建设黄河文化旅游风景廊道,支持黄河旅游度假区创建,重点扶持鼓楼-玉皇阁、承天寺塔、南熏门等历史文化街区功能提升项目,着力打造兴庆府老城核心展示园,全面服务先行区建设。

三、积极推动全域旅游引领兴庆区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指导兴庆区将文化旅游业确立为全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全域旅游发展工作机制。积极培育文化体验、都市休闲、古城夜游、康体养生、乡村旅游等与其他业态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加大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要素产品建设力度,打造全季节体验产品,推动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点提档升级,提升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推动旅游产业向品牌化、高端化、生态化发展。2022年,新评定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指导黄沙古渡景区开展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新评定掌政镇五渡桥村、通贵乡司家桥村为宁夏特色旅游村。指导黄河度假区创建,支持敬德特色文旅商业街区将非遗与夜经济深度融合。通过发展全域旅游引领兴庆区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在打造旅游产业集聚区、创新发展夜经济、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0月份成功创建自治区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

下一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重点支持兴庆区全域旅游发展,积极支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争创第三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借助全区重点推出的“六张牌”,丰富兴庆区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欢迎以后一如既往地对全区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卡

  

代表委员


建议提案编号


主办单位


沟 通 人


沟通时间


沟通地点


沟通交流内容


代表委员意见

  

  

  

  

签名(盖章):

2022年  月  日

  

  

注:1.主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期间,每件建议提案与代表委员沟通次数不应少于2次;2.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此表随办理复文反馈至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编   号


案   由


承办单位


领衔代表

及 电 话



一、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二、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三、有何进一步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   月   日

  

注:此表由人大代表填写后,邮寄或传真至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通讯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邮编:750001,传真:0951—636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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