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也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机遇。宁夏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全区70%以上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文化遗产集中在乡村,清新的空气、良好的生态、优美的环境、古朴的风貌对城市居民有着强烈的吸引力。我区乡村旅游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猛,富民效果突出,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特色,已成为宁夏休闲旅游和假日消费的新亮点、农民脱贫致富的主渠道。乡村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连续12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已成为我区旅游产业蓬勃发展的“生力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已成为农村发展、农业转型、农民致富的重要渠道,成为撬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您提出的问题客观准确,下一步,我厅针对您提出的四条建议,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推进全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上台阶,助力乡村振兴。
一、加强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我厅印发了《宁夏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了着力构建“一核、四带、十八个重点发展区”的乡村旅游空间发展格局。科学制定全区乡村旅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总规、土地利用、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振兴等规划相衔接,明确乡村旅游的板块特色、项目重点和发展目标,合理布局乡村旅游景点、示范点和产品线路,避免盲目开发,提升发展层次。结合美丽乡村、农业产业化建设等工作,对我区乡村旅游发展进行全方位包装策划,在乡村旅游庭院设计、环境美化、建筑风格等方面体现文化与自然的融合,培育发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乡村旅游创客基地,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回乡创业,形成更多吸引游客、刺激消费的核心卖点,带动当地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经营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创建特色旅游村镇,助力乡村振兴。我们出台了《宁夏《宁夏特色旅游村评定规范》,《宁夏特色旅游村评定管理办法》,评定命名一批宁夏特色旅游村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各地市文化旅游和发改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出76个文化内涵丰富、产品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美好宜居易游、风俗淳朴文明的村镇,命名为宁夏特色旅游村镇。其中青铜峡市大坝镇韦桥村、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弘德村、罗县高仁乡六顷地村、隆德县凤岭乡李士村、中宁县余丁乡黄羊村5个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西夏区镇北堡镇、永宁县闽宁镇、泾源县泾河源镇3个镇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乡镇。形成用《标准》和《办法》规范、示范引领特色旅游村循序发展的良好局面,助力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
三、实施特色旅游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对宁夏特色旅游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进行旅游化改造提升,着力提高配套程度和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与改善旅游接待条件。提升示范村道路等级,建设配套的标准停车场,加强乡村旅游高峰期停车管理,提高示范村的可进入性和旅游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通往村子的主干道建设醒目、规范的旅游交通标志牌,村内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导览图和旅游标志牌。有条件的村庄建设骑行慢道和骑行驿站,为游客提供方便。大力整治沿途村容镇貌,规范示范村垃圾处理,建设垃圾收集站、中转站,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持续推进乡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示范村厕所要全部达到A级旅游厕所标准。
四、丰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一是依托城市、景区集聚优势发展乡村旅游。发挥A级景区客流集聚优势,建设特色餐饮、住宿等项目,打造景区周边游客承接地,以景区游带动乡村游。二是依托精品民宿打造高端乡村旅游目的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民宿品牌和战略投资商,提升创意设计水平,发展特色精品民宿,有效发挥乡村民宿带动效应。打造和认定命名一批精品民宿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到2025年底,力争创建200家以上精品民宿。三是依托文化资源打造体验型乡村旅游目的地。挖掘各地民俗文化,利用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等资源,创建命名一批以民俗文化游等特色鲜明主题的宁夏特色旅游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出一批体现宁夏文化特色、具有时尚气息的乡村旅游商品。四是依托生态资源打造康养型乡村旅游目的地。利用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优势打造特色康养基地,发展养生养老产业。创建一批养生养老基地。五是依托现代农业打造乡村田园综合体。将生产、生活、生态结合起来,鼓励开展特色农作物集中连片种植,既种“风景”又种庄稼,通过大地艺术景观塑造,满足游客回归自然、休闲娱乐需求。利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灵武长枣、盐池黄花菜、中宁枸杞等特色农业资源,打造一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培育一批“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美丽休闲乡村,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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