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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8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8-12    来源: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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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心县人民政府:

现就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开发同心县韦州镇文化旅游推动乡村振兴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设立专项资金,尽快开启韦州明王陵及周边历史文物保护和发掘研究工作

同心县韦州镇文物遗存较多,文化内涵相对厚重。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康济寺塔,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韦州古城、高庄滩红军长征遗迹(红城水娘娘庙)、明王陵,以及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元代喇嘛教塔、哈庄子民居等。

关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保护修缮、考古勘探发掘及环境整治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在项目实施前,要编制本体保护修缮方案和考古勘探发掘计划,并报自治区文物局、国家文物局核准后实施。在资金方面,同心县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从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中划拨文物保护管理经费。同时,也可申报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项目,我厅将予以支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

关于建设明代庆王陵博物馆,建议由同心县政府立项,统筹解决用地、资金等事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将在博物馆布展、周边旅游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指导和帮助。

二、依托文化旅游发展,做好乡村振兴规划

韦州镇属于移民搬迁镇,现人口为3.7万左右,有充足的劳动力人口。韦州镇2020年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后,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因村施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可持续增收产业。扶贫车间2个,稳定就业务工175多人。深入落实“扶贫保”政策,人身类、财产类扶贫保险产品实现全覆盖,最大限度增强了贫困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一些村产业发展创出了新路子,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目前,韦州书院、游客服务中心及生态停车场(广场)项目的主体结构已完成75%,书院内部布展设计图已完成。韦一、韦二等6个行政村新村部已装修完成并入驻办公。

结合自治区九大产业发展,韦州依托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一是依托精品民宿打造高端乡村旅游目的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民宿品牌和战略投资商,提升创意设计水平,发展特色精品民宿,有效发挥乡村民宿带动效应。

二是依托文化资源打造体验型乡村旅游目的地。挖掘利用韦州历史文物等资源,争创一批宁夏特色旅游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结合红色旅游及乡村旅游,推出一批体现韦州文化特色、具有时尚气息的乡村旅游商品。

三是推进红色+乡村旅游发展。积极推进西征纪念园等景区提档升级,打造复合型产品,完善和提升研学和红色旅游培训功能。推出系列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带动韦州发展,发挥好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富民功能,助力乡村振兴。

四是推进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推进现代农庄、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乡村旅游集聚区、旅游带的打造和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提升,可扶持葡萄种植及葡萄酒酿造产业,打造集观光、采摘、酿造、研学为一体的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等,让文化旅游真正惠及每个家庭,助力地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逐步改变民风和社会风气。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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