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同意公开〕
民盟宁夏区委会:
你盟《关于加强我区民间文化藏品的管理及文化价值开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提出“加强我区民间文化藏品的管理及文化价值开发”,充分体现了民盟宁夏区委会对我区民间文化藏品的关注。近年来随着文物保护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我区的博物馆事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区已建成各类博物馆75家,其中文化(文物)系统博物馆38家,行业博物馆23家,非国有博物馆14家。国家一级博物馆2家,国家二级博物馆1家,国家三级博物馆6家,初步形成了以国家一级博物馆和重点行业博物馆为骨干、国有博物馆为主体、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发展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每10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的发展目标。各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总数约6.8件/套,实际件数约27万件。2019年,全区博物馆引进推出展览62个,免费接待观众130余万人次。
2018年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文物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在遵循自愿的原则下,共有7家非国有博物馆完成了藏品备案工作,藏品涵盖玉石器、陶器、瓷器、铜器、金银器、钱币等7个可移动文物类别2914件套(5984件)。
提案中提到“举办个人文化藏品展或者建设专门文化藏品馆门槛太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设立、藏品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等有明确的规定,是文物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依据,不存在“门槛太高”的问题。
针对提案中“为推进我区民间文化藏品的展示和文化价值的挖掘工作,使其更利于文化研究和文化知识普及”,为进一步推动全区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厅将依据《博物馆条例》《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工作。结合年初与民政部门开展的对全区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检查工作,按照《博物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依法依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是做好非国有博物馆的藏品登记、建档、备案工作。按照《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登记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藏品进行统一登录。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馆藏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对口帮扶等方式,鼓励资源丰富的国有博物馆通过联展、巡展、借展等方式,帮助非国有博物馆充实陈列展览,提高展陈水平。
四是进一步落实非国有博物馆支持政策。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的专业指导、技术帮扶、项目扶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开展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活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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