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就储建平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乡贤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健全制度,不断提升乡贤能人参与度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今年,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后,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鼓励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化能人、文化带头人等带徒授艺、发展文化富民产业、带动群众活跃文化生活。
二、对接需求,加强乡贤能人培育
一是配齐配强乡村文化专干。通过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配齐乡镇(街道)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区每个乡镇文化站配备2-3名工作人员,其中有1名专职。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为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需要,切实提高基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队伍素质能力,自治区财政厅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每年安排400余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文化工作者选派和文化人才培训和培养。三是加大扶持倾斜力度。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人员,其中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专管员工作补助由自治区财政解决,其他人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由地方财政负担。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农村文化志愿者行动计划和“圆梦工程”农村未成年人文化志愿服务计划,争取文化和旅游部志愿服务工作经费60余万元,在贫困地区招聘50名农村文化志愿者和15名乡村学校少年宫文化辅导员,选派180余名优秀文化工作者,配备到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地开展志愿服务。四是充分发挥乡村文化能人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评星定级、政策扶持等办法,鼓励扶持民间文化能人、文化带头人等牵头组建民间文艺团队、农民文化大院等群众自办文化组织,自我开展贴近农村生活的小戏、小品、歌舞、手工艺传习等表演展示活动。今年计划支持45个示范性农民文化大院开展多样化的特色文化活动,使农民身边有稳定的文化队伍和文化活动,种出适合农村群众的“文化庄稼”。
三、强化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坚持依法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弘扬民间优秀文化,留住乡韵、记住乡愁,让民间优秀文化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根基。一是建立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回族山花儿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剪纸、秦腔等18项非遗列入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布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名录142项;申报认定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2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249名,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2个,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群培训基地2个,自治区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98个,国家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8个,自治区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15个,入选首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4个。民间优秀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二是创新探索“非遗+扶贫”模式。今年,制定《宁夏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实施方案》、《宁夏非遗扶贫“百千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联合自治区扶贫办等部门,在98个自治区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中,扶持建立15个市场化发展前景好、带动辐射能力强、增收见效较快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其中8个工坊被文化和旅游部列入国家扶贫就业工坊,辐射带动周边贫困村贫困户就业增收。三是积极推动教育传承。与教育部门联合启动实施非遗教育传承计划,扎实推进“非遗进校园”、“戏曲进校园”和“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志愿服务”等教育传承工作,通过非遗进校园、民间艺人进课堂、编印非遗校本课教材等方式,推动非遗传承融入素质教育,面向青少年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级代表性传承人累计带徒授艺5693名,开展面向学生、群众的各类教育培训每年约4000人次左右。四是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连续举办16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西部12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0多个民族的2000多位民间歌手参与,成为全国非遗保护的成功案例和特色品牌。2019年全区社火大赛暨元宵节巡演列入全国“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举办“非遗进万家 文旅展风采”——宁夏非遗作品创意大赛、非遗讲解大赛等系列活动,推动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弘扬品牌效应。通过承办中国戏剧节、西北非遗展周和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欢乐春节”、外交部省区推介、海峡两岸(宁夏)经贸文化活动周等活动,先后在贝宁、阿联酋、老挝、坦桑尼亚等国家和台湾等地区进行展示,进一步扩大了宁夏特色文化的品牌和影响力。
下一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加大扶持力度,凝聚乡贤力量,发挥乡贤作用,不断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脱贫富民和乡村振兴战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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