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慧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文化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以来,全区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为目标,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村全面小康,加快构建保基本、促公平、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力助推了乡村文化振兴。
一、配齐队伍,加强业务培训
依据自治区党办、政办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和《宁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配齐配强乡镇文化站专兼职人员,全区245个乡镇(街道)文化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745人,每个乡镇文化站2-3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为专职。实施“阳光工程”农村文化志愿者行动计划和“圆梦工程”农村未成年人文化志愿服务计划,招聘50名农村文化志愿者和15名乡村学校少年宫文化辅导员,配备到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中小学等地开展志愿服务。每年安排424万元资金,选派186名优秀文化工作者,配备到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地开展志愿服务,指导民间文艺团队开展文艺活动。积极探索创新乡镇文化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管理、运行和考评制度,逐步实现“专人、专岗、专职、专责”。印发《2019年全区基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队伍培训工作计划》,举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培训班、全区文化馆长培训班、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与服务培训班、全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巡讲暨“春雨工程”全国基层文化业务骨干培训班等5期,培训基层文化队伍475余人次。组织参加2019年全国基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队伍远程培训6期。定期有计划地培训文化站管理人员和乡土文化能人,在培训中提升乡镇文化站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在培训中发展壮大乡土文化人才队伍,形成有较专业的人员管理、有乡土文化能人带动参与的乡镇文化站工作氛围,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服务功能有效发挥。
二、完善设施,扩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
综合考虑各地公共文化场馆运行时间、危旧程度、服务情况等因素和改革创新及媒体融合的要求,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对各地依托乡镇、村文化设施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分馆给予重点支持,累计安排19个项目2835万元。协调发改委、财政厅下达资金660万元,新建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单独下达120万元对每个文化站给予10万元设备购置资金,实现全区文化站全覆盖全达标。安排资金270万元,扶持150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艺团队和农民文化大院。实施川区300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提升项目,已完成项目验收,全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93.3%,达标率90.2%。
三、优化资源,提升服务效能
推行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在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建立总分馆制,全区17个县级图书馆、13个县级文化馆开展了总分馆制建设,建成图书馆分馆91个、文化馆分馆51个,下派“两馆”专业人员包站抓点辅导培训,组织图书资源流通乡镇文化站常换常新,建立文化网站和微信平台联通文化信息资源,实施“一站式”服务,将县(区)文化活动联动文化站,“送”“种”结合丰富乡镇文化生活。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面向基层群众广泛开展文艺演出、政策宣传、流动图书等服务推广活动,提高群众对乡镇文化站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引导企业、民间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捐助和自办文化,鼓励更多热心公益文化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乡镇文化建设中来,共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四、加大投入,保障运行
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019年继续争取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和自治区资金1225万元,对全区245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给予补助(每个补助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4万元,自治区财政1万元),乡镇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本运行经费由当地县(区)财政统筹安排,基本能够实现常态化正常开放运行和服务。提前下拨全区245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2020年中央补助资金980万元,提前下拨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资金560万元,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保障乡镇综合文化站日常运行维护。
五、搭建平台,激发活力
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扫黑除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了全区覆盖、全民参与、人人共享文化旅游的靓丽风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组织第十八届“群星奖”评选工作,推出优秀原创群众文艺作品600余件,创排的舞蹈《守在村口的娘》跻身第十八届群星奖决赛,获得入围奖。推出“美丽新宁夏 欢乐过大年”系列活动315项,内容接地气、乐民心、惠民生。发挥“清凉宁夏”广场文化活动品牌示范作用,组织示范展演90多场。举办“欢乐宁夏”全区群众文艺会演70场,作品800件,遴选出113件作品给予以奖代补,先后为西吉县、隆德县、消防总队、空军部队等多地送去了精彩的文艺演出。在永宁县闽宁镇开展文化“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示范带动各地“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丰富开展。开展2019年“春雨工程”系列活动,邀请湖南省、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湘宁两地情 文旅一家亲”“忘不了的乡愁——派江吻海、山水相依的八闽古村落古民居摄影展”等志愿服务走进宁夏系列活动,为群众送去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彩文艺节目,加强了湘宁、闽宁两地文化旅游资源共享互通。精心遴选了12个优秀文艺节目,举办扫黑除恶主题专场文艺演出,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提升市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壮丽70年·筑梦新征程—激情广场 舞动塞上”广场舞大赛打响品牌,列入全国六个广场舞展演示范项目之一,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宁夏电视台等媒体进行现场直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闻频道和宁夏电视台相继进行了新闻报道,宁夏电视台制作了专题片,学习强国三次播出宁夏广场舞展演盛况,参赛团队300多个,参演广场舞文艺骨干及爱好者过万人,观看群众超过8万人次,在全区乃至全国增强了大赛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此次大赛的一等奖节目《幸福花儿开》,在第八届全国职工健排舞大赛上荣获了广场舞类别比赛一等奖的好成绩,在全国“我和我的祖国”文化新生活全国广场舞成果汇报展演中,荣获全国10部优秀广场舞推广作品。积极扶持引导举办条件的农村开展村民自编自导、自演自赏的“乡村春晚”,推荐贺兰、青铜峡、盐池、西吉参与2020年全国“乡村春晚”线上线下集中示范性展示活动。
六、强化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市、县(区)年度文化工作考核,协调自治区党委农办等部门,将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服务等指标纳入农业农村和农村小康建设、和谐社区、“乡村振兴”及扶贫攻坚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免费开放服务、群众文化活动等,促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银川、石嘴山、吴忠市等地将群众满意度列入考核细则,引入第三方机构,采用问卷调查形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二是强化县(区)文化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能,对各乡镇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运行服务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县(区)考核乡镇综合工作的参考依据。为适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助力全域旅游发展,4月底,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公共文化场馆节假日免费开放服务工作的通知》,分级明确开放服务时长标准,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建立督查机制,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将乡镇文化站建设、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备使用等纳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动态检查评估,对长期闲置不用的收回重新调配。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统一部署,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数字监管和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对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情况的实时动态掌握。建立完善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考核评价机制,指导各县(区)文化局加强对所辖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监督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重点考核服务效能建设情况,解决“有人不专干”、“有人无心思”、“有人不稳定”等情况。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持续优化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为实施脱贫富民和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积极作用,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村文化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