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进一步提高我区图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发挥全区公共图书馆在传承文明、教育群众、引领风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读者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强化图书采购与管理,切实提高图书质量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自治区、五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图书馆购书经费、免费开放服务运行经费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图书更新和日常运转。自治区财政2019年安排宁夏图书馆图书购置经费300万元、数字资源采购经费100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00万元,年均采购图书1.5万种、4.5万余册。中央财政每年按照市级40万元、县级16万元、乡镇文化站4万元标准补助地方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各地财政按照市级10万元、县级4万元、乡镇1万元标准进行配套。各市、县(区)根据各自财政支出实际情况,每年安排新书采购和运行服务经费,定期采购图书进行更新上架。二是加强图书采购审核管理。各级图书馆按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在采购图书过程中加强图书主题、题材、内容等方面的审核,确保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宁夏图书馆等地在采购新书之前,都会提前通过读者阅读需求调查表、意见反馈簿、微信公众号调查等形式,对读者借阅需求进行摸底,有针对性地列入购书计划,确保供需有效对接。在采购过程中,由相关图书领域专家和采编部、流通部等专业人员组成图书采购小组,采取现场采购与书目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采购由采购人员直接到国内大型供书商(常年为各地图书馆、高校图书馆供货超过40家以上)门店,逐本逐册进行优化筛选,最终确定采购书单;书目采购则主要参考《中国好书榜》《中国经典图书榜》等国内公认有影响力榜单入选图书,成套、成系列进行采购。通过比较严格的采购管理办法,有效增加了高质量图书供给量,杜绝或减少了低俗、庸俗、媚俗图书的传播流通。银川市等部分图书馆积极探索创新购书和增加流通量的方式,采取“你读书、我买单”的方式,鼓励市民在指定书店购书,由图书馆支付购书费,阅读后退回图书馆。
二、强化图书分类管理,方便读者借阅
各级图书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图书编目工作,加强图书编目规范化标准化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图书编目规范化水平。各地图书馆依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开展规范编目和分类管理工作。完善日常巡检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设置图书检索系统,及时将归还图书分类上架,方便读者随时查询借阅。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图书采购需求调查,发放推荐书目名录等,为采购图书提供科学依据。
三、推进儿童阅读区建设,为少儿读者提供特色服务
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公共图书馆普遍设置少儿借阅室、电子阅览室、自习室等,现有少儿阅览室坐席1963个,少儿文献藏书量81.205万册,与十二五末相比有了大幅度增长。其中,宁夏图书馆实施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将一层二层打通后设置少儿图书阅览区,功能区面积增加了两倍以上。开放了低龄儿童阅读区,滚动划分4个年龄段的儿童阅读区,购置了大量适合低幼儿童阅读的绘本画册等,同时增设了儿童游乐区、亲子体验区等,每月按活动阶段和不同年龄段,根据读书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童阅汇”“青少年阅读推广”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亲子阅读活动,推出了一批特色服务项目,深受少儿和家长的欢迎。
四、强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各级图书馆普遍开辟了读者需求调查渠道,通过读者见面会、征求意见簿、互动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多方面征求读者意见建议,以此为依据改善服务质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读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服务。二是针对高峰时段进馆排队的现象,宁夏图书馆已在南门增开一个入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排队的问题,后期还将持续关注人流量情况,根据图书馆实际调整入口数量,确保读者能够正常入馆。同时,鼓励各地图书馆在各个城市街道、社区增设分馆、建设城市书房、建立阅读联盟等形式,提高服务读者的便利性、可及性,对自治区、地级市等大型公共图书馆形成有效补充,逐步分流服务承载压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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