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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5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8-28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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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仲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革命文物传承红色文化发展乡村特色旅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崾岘炮楼遗址位于吴忠市盐池县麻黄山乡黄羊岭行政村高崾岘自然村南300米处,共三个土筑炮楼,是1936年10月红军十五兵团与胡宗南部队展开阵地战的见证,于2017年被公布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我厅高度重视革命文物高崾岘炮楼遗址保护工作。在2009年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将高崾岘炮楼遗址录入全区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名录,完成了遗址“四有”基础工作,划定了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积极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底纳入了全区革命文物名录。2019年3月18日,盐池县被国家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高崾岘炮楼遗址成为陕甘片区中盐池县的重要革命文物遗存。对于加强高崾岘炮楼遗址本体保护等建议,我厅将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方案》,积极申请国家文物局、发改委专项资金进行修缮和建设保护性基础设施。

为加强盐池县文物保护利用、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我厅申请国家发改委分别给予盐池县明长城、张家场古城城址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200万元、480万元资金补助。2019年7月我厅组织调研组对宁夏东部长城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盐池县发展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提出了意见建议。此外,吴忠市制定了《吴忠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盐池县全域旅游实施方案》《麻黄山乡旅游规划》,对发展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方案》要求,进一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大对盐池县高崾岘炮楼遗址保护力度,指导盐池县政府依托红色旅游资源,积极引导周边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红色革命旅游,连同何家大院、李源畔革命遗址、唐平庄宁夏工委旧址等串联成线,为弘扬革命文化,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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