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佐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对彭阳姚河塬商周遗址的发掘与保护》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提出加快推进对彭阳姚河塬商周遗址的发掘与保护,充分体现了您对我区文化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深表感谢!该建议是自治区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之一,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建议内容,积极吸收采纳有关建议,专门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时限,积极报送阶段性办理情况报告,有序推进重点建议办理工作。
彭阳姚河塬商周遗址是我区近年来开展的重大考古发掘项目,也是全国商周考古的重大发现之一,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我厅高度重视彭阳姚河塬商周遗址考古发掘与保护工作。一是持续开展遗址考古发掘工作。自2018年5月至今,我厅组织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持续对姚河塬商周遗址进行考古发掘,重点发掘遗址墓葬区、铸铜作坊区、城墙、壕沟、水渠等遗迹,基本廓清了遗址分布范围。二是不断加大姚河塬商周遗址保护力度。2017年以来,组织召开姚河塬商周遗址专家咨询论证会,邀请国家文物局宋新潮副局长对彭阳姚河塬商周遗址考古发掘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积极推荐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当地文物部门完善“四有”基础工作,建立完善了遗址的记录档案资料,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时,加强姚河塬商周遗址现场安全防护,指导和推进遗址围栏维护、警示标牌、临时保护棚等安全保护设施建设,设立遗址警务室,设置监控探头,确保遗址安全。三是切实加强姚河塬商周遗址展示工作。我厅高度重视姚河塬商周遗址展示工作,选送部分出土文物至宁夏博物馆、彭阳县博物馆长期向公众展示考古发掘成果,利用考古队库房及遗迹保护棚等场所向公众展示遗址风貌及出土遗物,在遗址入口设立展示板,展示出土遗物照片,明确每月10日和20日为遗址开放日,举办姚河塬商周遗址公众考古活动。
彭阳姚河塬商周遗址是我区一项重大考古发掘工作,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分为内城区、外城区、墓葬区、宫殿区、作坊区等区域,面积达62万余平方米。目前考古发掘工作主要集中于墓葬区、作坊区,已发掘面积3000余平方米,考古发掘工作还处于实施阶段,一些成果尚处于研究阶段。鉴于此,彭阳姚河塬商周遗址展示馆在建设规模、展示布局等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作为彭阳姚河塬商周遗址展示馆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彭阳县政府,需列入政府建设计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项目立项审批,积极做好建设项目土地预审、环评许可等前期工作。我厅将在展示馆选址、建设规模、功能布局等方面给予指导,更好地发挥展示馆陈列展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促进旅游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空间。截止目前,国家文物局已经公布三批36处遗址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我区西夏陵于2011年启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2017年被公布为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依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申报程序和标准要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主体应为当地人民政府,同时申报立项也应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已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考古工作计划已获批准并启动实施、具备符合保护规划的遗址公园规划、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等基本条件。目前,彭阳姚河塬商周遗址正在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未编制保护规划,且在考古发掘之中,尚不具备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创建条件,我厅将指导彭阳县积极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并在立项申报、保护规划编制、遗址公园规划编制等方面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着力推进姚河塬商周遗址文物保护、展示利用、旅游开发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开展考古发掘工作,进一步对红河流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发掘墓葬区等重要遗迹,深入挖掘遗址文化价值和内涵;二是指导彭阳县把姚河塬商周遗址及其周边相关小河湾遗址和北朝遗址等统筹编制文物保护规划,依法依规进行管理,确保遗址和历史风貌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三是协调地方政府加大遗址安全保护力度,确保遗址安全;四是加强遗址展示利用,指导彭阳县完善姚河塬商周遗址展示馆建设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的各项条件,为文物旅游融合发展奠定基础。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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