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同意公开〕
宁文函〔2018〕284号
万立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区网吧加强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提案中,您提出的2条对策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很强。对此,我厅及自治区公安厅高度重视,在工作中积极借鉴、参考。所提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问题,随着各级各部门依法加强管理,不断加强上网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正在得到解决。
一、严把“入口”关
严格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按照先照后证管理要求,申请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安机关对“网吧”实行网络安全审核及消防行政许可,严格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核发《网络安全许可证》。消防部门对申请设立“网吧”事项在法定时限内出具批准或不批准书面文件。电信主管部门严格规范互联网接入服务行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严把设立条件,凡符合设立条件的,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和行政审批机构依法受理、审批,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2014年底,我区原有“网吧”790家。2015年初,按照文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和《文化部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下放审批权限,取消总量限制,降低准入门槛,市场规模迅速扩大,2016年6月底,全区“网吧”达1042家。随着市场发展,目前,全区有“网吧”773家。
二、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自治区文化厅按照文化部新修订的技术标准规范,完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技术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在功能上实现不良恶意网址屏蔽过滤、上网时长管理、人证审核验证、突发事件紧急锁屏等,对非法网站和非法游戏进行封堵或报警。吴忠市和中卫市,积极与公安部门安监部门协调对接,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建立“网吧”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人工巡查与网络监管的有机结合,为净化网络文化市场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入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和宁夏文化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升级宁夏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评级公示系统,研发宁夏信用信息共享数据报送系统、文化执法微信公众号系统和法律资源综合信息支持系统,积极推行文化市场移动执法,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文化市场分级管理,加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文化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80%。建立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实施失信惩戒,营造了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环境。建立动态通报和监督落实机制,加强重大案件督查办理,开展岁末年初文化市场及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场查办“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擅自停止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等违法经营行为,落实文化部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违规网络音乐清查、“儿童邪典片”网络动漫和网络游戏产品专项检查、低俗“网红”名单清理等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监管,严查文化市场禁止内容,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严厉打击“网吧”、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497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0024家次,受理群众举报24件,立案调查30件,结案39件,警告26家次,责令改正18家次,责令停业整顿2家次,罚款金额81000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统一监管系统共屏蔽非法网页游戏652次、非法网站51266次,过滤网络黑名单音乐128次,有效地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四、推进行业转型升级
各地指导行业协会加大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鼓励行业协会及部分经营业主开展观摩交流活动,提高行业发展趋势预测判断能力。推进文化娱乐行业深入实施阳光娱乐行动计划,支持歌舞娱乐和游戏娱乐行业开展主要面向中老年人的“阳光娱乐”“夕阳红”“健康娱乐便民赛”等活动。推进“网吧”环境服务设备等级评定,丰富社会服务功能,拓展服务人群,提升行业形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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