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宁文函〔2018〕264号
李小雄委员:
您提出《关于支持宁夏演艺集团秦腔剧院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年,按照中央确定的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我区把宁夏歌舞团、宁夏京剧团、宁夏秦腔剧团、银川市秦腔剧团、宁夏文化艺术服务中心、银川剧院、红旗剧院等7家单位整体转制为企业,并与2009年已试点转企的宁夏话剧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合并成立了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原有单位全部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原有人员全部撤销了事业单位身份、转为企业员工。其中,原宁夏秦腔剧团、银川市秦腔剧团2家院团合二为一,组建成立了宁夏演艺集团秦腔剧院有限公司。改革7年来,我厅坚持既要扶上马、还要送一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宁党办〔2011〕19号出台的社会保障、人员安置、财政投入、资源配置等各方面扶持政策,取得一定实效。
一是财政投入明显增加。2010年改革前区直院团每年工作经费仅2729万元,送戏下乡专项经费450万元。7年来,虽然打包经费至今未涨,但为扶持院团生存发展,“送戏下乡”演出补贴已由原450万元增至1300万元;并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支持,从2014年起每年财政安排节会演出打包经费1655万元,用于院团开展节庆演出、对外交流、文艺展演等各项工作。仅2017年,自治区就安排各类资金6000余万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近2倍。特别是今年以来,为深化院团改革,推动院团拓展市场,我厅多方筹措资金实施了宁夏文艺精品舞台演出项目,为每个院团每场演出补贴1万元经费,从6月1日开始,通过2个小剧场,推出秦腔话剧和小综艺舞台演出,实现“天天有好戏、场场都精彩”,取得良好社会反响。这一创新做法,帮助他们在提高演职人员收入同时,培育演出市场,激发内生动力,成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改制文艺院团闯市场、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重要举措。
二是硬件设施得到改善。为改善区直院团硬件设施,投资改造了秦腔剧院小剧场,建设了话剧小剧场,红旗大厦已投入使用,京歌大厦即将建成。2016年争取自治区政府将宁夏大剧院托管给宁夏演艺集团使用并争取资金300余万元为其配备演出设备,争取财政每年安排专门的运行经费。目前该集团现已拥有大小剧场6个,有效地解决了有人没场地、有戏没地演的尴尬境地。
三是人才政策得以出台。我厅经积极争取,于2016年底成立宁夏艺术人才服务中心,去年又将5名梅花奖获得者纳入事业体系,实行了身份保护。2017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从2017年起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统一要求,申报中级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要求;对副高及以上职称确有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和各系列评审委员会根据岗位和专业需求,自行设置标准和测试方式。目前自治区人社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其中明确提出包括文化艺术类人才在内的,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论文、任职年限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及以上职称,这一政策将打通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同时,为改变人才青黄不接、流失严重的状况,我厅制定了《宁夏基础性专业艺术人才培养计划》,启动了艺术人才孵化工程,一方面,想方设法、挤出资金为青年才俊量身打造剧目,候艳、韦小兵等摘得“梅花奖”。另一方面,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吸纳239名青年演员进入院团,招收60名杂技演员、54名京剧演员接受院校培训,选送可造之才赴外深造。
经过不懈努力,院团财力紧缺、人才匮乏等现状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您提案中提出的打包经费多年未涨、演职人员工资较低、人才流失比较严重、市场培育及人才培养经费无处着落等问题至今仍然存在。对此,改制 7年来我厅数十次与自治区各有关方面积极协调,也通过专项报告、全面调研、“两会”建议、提案等各种方式向上级反映,争取支持。但限于国家至今未有明确政策、部门之间认知不同、区内相关政策相对欠缺等多种因素的制约,部分问题至今难以解决。下一步,我厅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继续利用各种机会、各种平台、各种渠道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力争出台一些政策红利、推出一些创新机制,以激发院团的自生动力和创造活力,为我区文艺创作繁荣发展提供支撑。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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