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宁文函〔2017〕247号
民进宁夏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文化大院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培育和支持农村文化大院健康发展
一是探索农民文化大院代管村文化活动室的模式。农民文化大院多由具有一定特长的文化能人、文化带头人发起成立,由他们代管村文化活动室,能够起到带动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高文化设施使用效率的作用。2017年,自治区实施文化扶贫工程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明确提出“每个村招聘1名专管员负责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日常管理运行,也可以委托当地文化能人托管,乡镇文化站、农民文化大院代管。”截至目前,已经在贫困地区为716个村招聘了文化专管员,每年给予工作性补助和购买人身保险6100元。二是指导农民文化大院开展文化活动。农民文化大院通过文化能人带动、示范引领,促生一批乡土艺术人才和民间文艺团队。充分发挥各级文化馆、体育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的阵地资源优势,开展“文化走亲·欢乐有约”文化志愿服务、下派辅导员包片种文化、区直文艺院团帮扶基层文艺团体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民文化大院、民间文艺团队的业务指导,提高其创作演出水平,鼓励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如:支持原州区梁云文化大院开设皮影、书画、戏曲表演、图书借阅等活动场地,自办了农村非遗展示陈列馆,集中展示六盘山区农耕文化;支持王永红文化大院利用自家800多平米的院落建设了舞台、活动室、书画室、刺绣室、化妆室、图书室、乒乓球室等,吸引当地村民自娱自乐、锻炼身体、展示才艺;支持海原县苍湾村成林文化大院传承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体育,共举办了14届农民运动会、一届海原乡村花儿歌手大赛和乡村青年文化节,享受免费服务的农民达5万余人次。
二、多渠道增加农民文化大院资金投入
自治区政府每年将扶持农民文化大院列入“为民办实事”文化民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800多万元,为425个农民文化大院配送开展文化活动所需的音响、乐器、服装、电脑、书柜、图书等器材。固原市制定出台了《固原市文化大院创建实施意见》,创建了60家县级标准文化大院和44家市级示范性文化大院,为县级标准文化大院建设了室内活动场地,修整了院落房屋,配套了乐器、音响等器材,为市级示范性文化大院每家配备10-15万元的器材设施。银川市、原州区等地制定文化大院综合评定办法,每年命名一批优秀文化大院并给予表彰和资金扶持。中宁县积极协调为农民文化大院解决场地问题,建成39个文化大院,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同时,各地积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社会力量以捐助、捐赠等形式支持农民文化大院发展。原州区、隆德县等地依托农民文化大院创办非遗展示、农家乐、民俗体验等,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三、加强农村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贵委提案中关于采取“重点培养、规模培训、临时聘请”等方式,逐步建立村(社区)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议,十分具有针对性。2016年以来,我们先后两次对全区农民文化大院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对村(社区)文化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根据实际制定了《自治区2017年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计划》,将村(社区)文化工作人员和农民文化大院负责人等业余文化队伍纳入重点培养对象,组织开展系统化培训。截至目前,相继举办了非遗人群研修研习培训班3期,培训非遗传承人、民间爱好者180余人;举办了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班、社区图书馆及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培训班等2期200余人。各市、县(区)有针对性、计划性地开展了乡村文化人才、非遗传承人以及剪纸、刺绣、手工艺品制作等非遗技能培训,今年上半年完成业余文化队伍培训1.35万人次,基本实现了规模化培训。
积极鼓励企业和社会文化组织协作、下派文化辅导员及“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协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指导村(社区)开展有规模、有影响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鼓励民间文化能人、文艺团队创排优秀文艺作品,参加自治区“欢乐宁夏”全区群众文艺会演、全区社火大赛以及“民间院团百团大战”、广场健身舞大赛等竞赛展演活动,对优秀作品、编创人员给予以奖代补。
四、推动农村文化阵地多方位发展
2017年,重点实施文化扶贫工程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自治区各部门整合项目资金1.5亿元,相关市、贫困县(区)配套和整合资金,全力推进606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555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工程,建成了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普法宣传、科技普及、体育健身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阵地,实现了共建共享。截至目前,1161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已建成文化活动室999个,文化活动广场791个,乡村大舞台984个,整体完工率达到95.9%。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农民文化大院特色化发展,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形成了一批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文化大院。
五、广泛开展特色文化活动
一是推行政府购买文化服务方式,将农民文化大院、民间文艺团队等文化类社会组织纳入自治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承接主体,参与全区“送戏下乡”、“我为乡亲送戏来”、“广场文化艺术节等公益性演出”活动,地方财政给予一定奖励补助。二是利用重大节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每年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各专业院团、民间文艺团队等,广泛开展书画摄影展、全区社火大赛、民俗文化大集、惠民文艺演出、非遗展演展示等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三是固原市等地组织文化大院互观互学并召开了经验交流会,开展优秀节目巡演展演,有效提升了文化大院的服务水平,促进了文化大院活动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内容精品化、参与广泛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对农民文化大院、民间文艺团队给予设备器材扶持,加强对农民文化大院、民间文艺团队负责人的培训指导,支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努力促进全区农民文化大院特色化发展。
衷心感谢贵委对农民文化大院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7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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