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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命名第三批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8-29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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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宁东基地社会事务管理局,厅机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文明旅游工作,为促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3〕111号)精神,为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导,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提升,自2023年6月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第三批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经自下而上申报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复审评定,决定授予中宁县丰安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银川鸣翠湖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各单位、企业要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为榜样,担当尽责、主动作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倡导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绿色出游、餐桌文明,持续深化文明旅游工作,不断夯实文明行业基础,积极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有力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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