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全区旅游市场营商环境,全力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全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坚持以旅游市场乱象整治为核心抓手,常态化保持文旅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旅游经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当前,全区纵深推进导游乱象、旅游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普法教育、执法指引作用,现公布第二批旅游市场典型指导案例,供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对标学习、规范办案;督促各旅游经营主体以案为鉴、全面自查自纠,严格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合力打造安全规范、诚信有序、品质优质的全区旅游市场环境。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及旅游者:出行务必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条款完备、内容规范的旅游服务合同;审慎甄别旅游产品报价,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高度警惕微信群、QQ群等社交平台非正规渠道发布的“熟人推介”旅游招徕信息。旅游行程中坚持理性消费,结合自身需求选购旅游及衍生消费产品,切勿轻信从业人员诱导式推介宣讲,全面提升风险防范与维权意识。如遭遇旅游消费纠纷,请第一时间留存视频、录音、聊天记录、旅游合同、消费票据等完整证据,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一
关键词: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
宁夏好时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安徽大山村6天5晚”旅游活动期间,因游客王某某对行程安排提出异议、双方产生争执,该旅行社未经游客本人同意,私自对接地接旅行社商议处置方案,单方面要求游客王某某提前离团,游客拒绝签署自愿离团协议,该行为严重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
宁夏好时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2025年4月,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法对宁夏好时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1周的行政处罚;对直接主管负责人刘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关键词: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在游客投诉核查处置中发现,宁夏壮丽河山旅行社有限公司依托去哪儿、美团、飞猪等线上旅游平台,招徕组织外地游客五一节假日赴宁旅游,经营过程中,既未通过文旅监管平台签订规范电子旅游合同,也未线下与游客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未履行合同签订法定义务。
宁夏壮丽河山旅行社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2025年5月,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法对宁夏壮丽河山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关键词:旅游产品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消费决策
宁夏鑫领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运营“夜宿星空”特色旅游产品期间,门店客服人员对外推介产品时,刻意隐瞒项目自费收费内容、夸大住宿游玩配套服务标准,产品实际服务品质与线上线下宣传内容不符,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经营行为。
宁夏鑫领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2025年6月,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法对宁夏鑫领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主管负责人陈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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