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试点工作在隆德县顺利完成。经自治区普查办专家组综合验收,隆德县获评“优秀”等次,为全区全面开展普查验收工作提供了示范、积累了经验。
作为自治区确定的“四普”实地调查验收试点县,隆德县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普查规范,高质量完成了“三普”不可移动文物的全面复查和新发现文物线索的调查认定,进一步摸清了县域文化遗产资源家底。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普查组织管理、实地调查质量、数据录入规范、成果完整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估。此次试点验收是对普查实地调查成效的一次有效检验,也是对验收程序、标准与方法的实战演练。自治区“四普”办将总结推广隆德试点经验,指导各地严格对标,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数据复核、验收等工作。
普查的目的在于保护与传承。宁夏将以此次普查为契机,全面掌握文物资源状况,持续完善保护管理体系,深入挖掘文物多重价值,推动文物“活”起来,让历史文脉焕发新光彩,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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