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2日至11月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原自治区文化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18年1月11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原自治区文化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党组存在履行把方向、谋大局、抓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不够到位等突出问题。2020年11月,自治区党委组织开展了巡视整改“回头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进行了自查。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已经整改的问题
1.关于“厅党组履行把方向、谋大局、抓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抓了4个方面的整改:一是把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厅党组的重要任务、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召开党组专题会研究部署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指导督导。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逐个对直属单位进行调研,指导和帮助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和推动直属单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围绕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自治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班上的讲话精神,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方针,树立正确的民族宗教观。四是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单位效能目标管理,强化厅党组和直属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了《自治区文化厅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自治区文化厅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化领域风险点防控措施责任清单》,对厅党组和直属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
(2)针对“统筹文化改革发展大局的政治引领不够有力”问题,主要抓了3个方面的整改:一是着眼强化集体决策和民主决策,修订了《自治区文化厅党组工作规则》《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会议工作规则》《自治区文化厅厅务会议、专题会议规则》;着眼强化执行力和落实力,修订了《自治区文化厅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制度机制上保障民主集中制、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着眼于增强统筹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引领,组织开展文化厅系统“大学习、大调研、大教育、大整改”活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要内容,推进文化厅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举办了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依托网络平台组织领导干部年度培训,通过开展“1+4+X”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围绕文化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瓶颈制约等事关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确定21个重点选题开展调研,在大调研中掌握实情、梳理问题,通过增补措施,强弱项、补短板,创造性地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文化工作目标任务。三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第十八次专题会议精神,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艺术团体送戏下乡演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针对“对直属单位和企业领导管理不严不实”问题,主要抓了3个方面的整改:一是指导监督相关直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建立完善集体决策制度,监督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针对有的直属单位班子不团结,缺乏凝聚力的问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等办法,促使其加强沟通、互相谅解、化解误会、消除隔阂。三是对部分厅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通过点对点的方式,强化对直属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关于“党的建设工作存在虚化弱化现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不够深入扎实”问题,主要抓了6个方面的整改:一是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厅党组决定由党组书记任机关党委书记,直接分管厅机关党委工作,统筹推进和加强文化厅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二是研究制定《自治区文化厅党建工作督导检查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强化对厅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和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督导检查。三是充实和加强机关党委工作力量,通过公选、选调的办法,为机关党委新配备1名具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使机关党委人员由原来的2名增加到3名。四是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由机关党委9名委员分别联系直属3个党委、34个党支部,指导和督促所联系党组织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五是指导厅属各级党组织按照《自治区文化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出规定,督促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讲党课,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六是充实和加强直属单位党支部班子,着力解决直属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滞后问题,按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全面规范厅属各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规范”问题,主要抓了4个方面的整改:一是完善提拔干部的相关材料,补充了厅机关2名负责同志《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相关信息,归入干部人事档案。二是着力解决干部档案不规范问题,对2013年以来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进行梳理自查,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规定完善了相关材料。三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督促2015年以来未执行全程纪实制度的直属单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要求,补齐了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相关材料。四是责成相关直属单位采取辞退、自行离岗等办法,解除与129名编外人员的聘用关系。
(3)针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需要加强”问题,主要抓了3个方面的整改:一是修订《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促使机关干部提高业务能力,切实转变作风,增强主动服务基层意识。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制度执行。巡视以来,杜绝了领导干部外出不请假、不报批的情况。三是督促宁夏演艺集团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加强演员外出商演管理。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措施差距较大”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上有差距”问题,主要抓了2个方面的整改:一是召开文化厅系统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三个清单”,逐级签订责任书。二是出台《党建工作督导检查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大执行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针对“履行监督执纪不够有力,问责程序不规范”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抓了3个方面的整改:一是健全完善了工作制度机制,形成《制度汇编》,做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大厅属单位信访举报和违纪问题监督问责力度,完成了对反映话剧团小剧场改造及重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的处理;纠正了1个直属单位党支部越权给予1名党员开除党籍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
(3)针对“直属单位和企业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主要抓了4个方面的整改:一是认真贯彻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规定,纠正了个别直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分管财务,党组织书记直接参与干部考察问题。二是强化直属单位党委(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指导直属单位完善了支委会议事规则和岗位责任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四是督促直属企业设立纪检监察室,制定了岗位职责,确定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任职条件,按照程序选拔人选充实纪检监察力量。
(4)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回头看”整改落实不够严格”问题,主要抓了3个方面整改:一是研究制定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新要求,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措施,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二是责成相关直属企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和审批程序,实行“一餐一票一结制”、定点接待,杜绝用现金支票支付接待费现象。三是对个别厅属单位干部职工出差绕道问题作出处理,责令3名人员向本单位财务退回绕道发生的费用。
4.关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企业)内控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厅机关财务支出手续不全、长期挂账”问题,主要抓了2个方面的整改:一是对2015年12月会议费支出2000元未附发票、会议费合同问题,因无法补开证明,责令报销人将2000元现金(北京宁夏大厦会议室租用费)交回文化厅财务账户。二是分类处置“其他应收款——50大庆办挂账50万元”问题,督促有关个人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借款112810元全部上缴厅机关财务账户;其余387190元,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资发〔2015〕738号)有关规定,于2019年12月全部完成账务调整。
(2)针对“直属单位企业内控管理风险大”问题,主要抓了4个方面整改:一是协调自治区发改委于2020年8月下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原宁夏艺术学校新校区项目概算投资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0〕77号),解决了该项目超概算投资1878.25万元问题。二是责成对借展费、房租收入没有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对分管负责同志给予严肃批评。三是驻厅纪检监察组责令2家直属单位将借展费收入和房租收入全部足额上缴自治区财政专户。四是责成直属企业班子成员全部退回了超发多发的薪酬,以及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就餐费。
(二)继续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1.关于“文投公司党委从2012年成立至今既不健全也未换届”问题。文投公司目前党委成员有3人,不符合党委班子至少有5人组成的规定,暂无法进行换届。下一步,厅党组将进一步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汇报,文投公司党委在班子成员配齐后,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换届工作。
2.关于“文化馆长期挂账问题没有清理到位”问题。截至2020年底,宁夏文化馆已清理应收款项14.874万元、应付款项17.4万元。因一些往来款项历时较长、成因复杂,尚未全部清理到位。下一步,厅党组将督促宁夏文化馆采取催缴、追缴、依法诉讼等方式,尽快清理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近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宁夏文化馆有关账目特别是应收、应付款项进行审计,依据专项审计提出的处置意见,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沟通协调,帮助宁夏文化馆想方设法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3.关于“宁夏图书馆、博物馆、艺术职业学院编外用工较为严重”问题。截止目前,巡视反馈指出的厅直属单位编外用工223名,已消化129名,剩余94名(其中:宁夏图书馆40名、宁夏博物馆27名、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7名)。编外用工未全部消化,主要原因是公共文化事业和艺术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而人员编制却远远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需要(多年来没有增加)。下一步,厅党组将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人事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用工的规定,严防新增编外用工,争取自治区编办将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纳入自治区“关于开展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解决该学院人员编制问题;督促宁夏图书馆、博物馆积极消化剩余编外用工人员。
4.关于“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相对滞后”问题。文化产业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持续推进。虽然近年来我区文化产业在不断发展,但整体水平较低,企业“弱、小、散”问题比较突出,资源深度挖掘、开发、利用不够,创新能力和资源转化能力不足。据统计,2019年,全区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01.65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占全区生产总值的2.71%,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下一步,厅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决策部署,紧扣《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到202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的目标,加快落实《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打响六张牌,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区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培育引进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的文化企业,建成提升一批业态集聚、功能完善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打造形成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重点文化产业;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成为综合性战略支柱产业,成功创建省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逐步把宁夏建设成为大西北旅游目的地、中转站和国际旅游目的地。
5.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不够到位,遗留问题还比较多;干部人才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问题。巡视以来,宁夏演艺集团建立了用人用工、薪酬管理、约束激励等内部机制,完善了现代企业制度;落实转制院团相关人才保护政策,成立了宁夏艺术人才服务中心,对改制前和改制后,获得戏剧“梅花奖”的著名演员实行身份保护。实行集中统一身份管理后,院团现有人才得到基本稳定。宁夏京剧院采取校企合作方式,招收学员由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定向培养,力求缓解我区专业戏曲人才紧缺问题。2019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分管负责同志批示,厅党组协调自治区财政厅落实了宁夏演艺集团经费逐年增长机制和增加“送戏下乡”补助问题(歌舞类由每场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戏曲类由每场15000元提高到18000元)。下一步,厅党组将以贯彻落实2020年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契机,针对遗留问题,突出目标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政策保障,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制定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与活力。同时,着眼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创业导向。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加强与区外知名院校合作,建立文旅智库,推进智力支持,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加快组建宁夏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打造西部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基地,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进巡视问题整改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召开14次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听取进度汇报,通过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剖析查找问题根源,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感。针对整改中出现的问题,着力强化领导、坚定决心、增补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任务分工、整改步骤和完成时限,全力加快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精准实施整改。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细化分解,突出重点事、重点人、重点环节,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明确要求,强化整改工作,协调整改行动,做到整改问题到单位、到处室,整改任务到领导。同时,进一步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从而有效避免了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停留在表面,着力扎实精准推进问题整改。
三是夯实制度基础。坚持制度建设与整改工作同步推进,组织建立和完善文化厅“十项制度”,制定《自治区文化厅党组工作规则》《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会议规则》等规则,着力强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着力增强落实力、执行力。推动直属单位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破解集体决策制度不落实或执行不力的问题;建立文化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直属单位党组织向厅党组述职的办法》和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三个清单”,破解党的建设工作虚化弱化和“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着力强化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自治区文化厅党建工作督导检查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工作由“漂浮虚”向“实打实”转变。
四是强化督查指导。始终把问题整改紧紧抓在手上。结合在文化厅系统开展的“大调研”活动,着眼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先后到直属14个单位进行调研和现场办公,在调研中掌握实情,在现场办公中积极帮助解决问题,在部署推动工作中主动落实整改任务,有的放矢地指导整改工作,积极有力地督促整改问题解决。
五是严肃问责追责。树立抓整改是政治责任、抓问责是责任担当的意识。在推进问题整改中,注重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积极推进追责问责工作。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共追责问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28人。
六是以整改促发展。在抓实整改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理顺领导关系,强化内部运行和管理上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坚决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推动决策方面的充分酝酿和沟通,切实加强对直属单位的党建和行政方面的领导,强化全厅上下的开拓创新意识、苦干实干作风和锐意进取精神,强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以及执行力、工作节奏。厅党组坚持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化以整改切实推进各项文化和旅游工作,以全力开展各项文化和旅游工作力促机关及直属单位进一步深化整改,有力促进了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以及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的意见,聚焦继续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推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反映。
联系电话:0951—6025326 邮政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750004,电子邮箱:nxwhhly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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