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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全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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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2019年9月20日至10月12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旅游质量保证金核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为全区各旅行社及分社,通过与银行合作,采取银行对帐单与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相对照、与旅行社名录相对照、线上排查和线下排查相去结合的方式,检查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合同、协议、存单、发票等原始凭证等相关材料,看旅行社是否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缴纳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成立分社是否增存相应数额的质量保证金。

下一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与银行等合作单位密切联系,严格执行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质保金协议范本,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缴存流程,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旅行社质保金实行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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