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2月14日,记者获悉,金凤区出台《金凤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创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模式,为百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根据辖区实际和群众文化需求,金凤区通过适时调整确定了本级重点购买项目五大类39项,如广场健身舞的创作与推广、相约阅海湾·百姓大舞台、金凤区少儿艺术节、金凤区公共文化数字平台运营维护等。确定指导性目录五大类28项,包括面向特殊群体的公益性文化产品的创作与传播、全民阅读活动的组织与承办、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展示等等。
《实施意见》要求,购买方式为结合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以政府采购方式为主,其它采购方式为辅的原则,科学确定购买方式。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量,每人10元标准安排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并依据金凤区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实际,逐年增加资金。
购买主体 各级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
承接主体 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基本条件 承办演出时参演演职人员20人以上,整台文艺节目时长不少于80分钟,30%以上文艺节目属于原创、新创,内容体现时代精神,群众喜闻乐见。
产品内容 承办展览每次提供的文化展览产品(作品)不少于100件(幅),展览时间不少于5天,观看人数不少于1000人等。(记者 詹思佳)
稿件来源: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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