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等工作的通知》安排,4月16—17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第三工作组一行7人,对我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进行复核抽查。
17日上午,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工作会议在宁夏图书馆举行,抽查组全体专家,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刘志斌及公共服务和非遗处、宁夏图书馆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工作组组长、故宫博物院原副院长宋纪蓉就本次复核抽查工作的相关情况、工作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刘志斌同志汇报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督查及全区古籍保护工作情况。宁夏图书馆副馆长吕毅从馆藏古籍概况、古籍普查登记、古籍保护及修复、古籍保护业务能力提升、宣传推广等方面汇报了宁夏图书馆关于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自查自评情况。
抽查工作组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实地查看了古籍修复传习中心、典藏文献阅览室、古籍书库,核查了相关佐证材料,并与宁夏图书馆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现场交流答疑。对宁夏图书馆近些年在古籍保护工作方面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宁夏图书馆是我区唯一一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建设有标准化古籍书库及集古籍修复、传承推广、展陈交流、人才培训多功能于一体的古籍修复传习中心,编纂出版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珍贵古籍名录图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册府千华——宁夏回族自治区珍贵古籍特展图录》等一批整理研究成果,现有馆藏古籍3067部35224册。
今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工作为契机,通过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改,推动地方建立健全相关配套保障机制,夯实全区古籍保护工作基础,推进古籍数字化再生性保护,加强古籍宣传推广及开发利用,努力推动宁夏古籍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供稿: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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