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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四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0-03-24    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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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送办出境团体旅游签证工作,加强对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的管理,进一步便利出境旅游组团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根据《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共14条,对签证专办员卡、签证专办员管理服务系统、签证专办员卡和签证专办员管理制度,签证专办员卡的申领、换发或者补领,以及正确使用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

  《规定》明确,签证专办员卡是指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双边旅游协议,为便于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出境旅游团体签证,由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印制,用于向各驻华使领馆证明出境旅游组团社团体旅游签证办理人员身份的证件。

  《规定》指出,出境旅游组团社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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