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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员等级认证流程


发布时间:2012-10-08    来源: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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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工作内容
承诺期限
(2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申请
受理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申办导游等级认证许可材料的合法性、齐全性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通知书》;对符合要求或者经过补正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1
综合窗口
工作人员
审查
1.申请人资料进行详细审查;2.申请人导游等级认证考试成绩进行审查;3.导游等级证书。
20
人事老干部处
工作人员
决定
处室负责人审查审批。
3
人事老干部处
处长
送达
申请人按照《受理通知书》告知的日期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导游等级证或《不予许可通知书》;如果提前办结,窗口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请人。
1
综合窗口
工作人员
备注
1.国家旅游局核准下发导游等级证之日起,办理期限为30日。
2.优化办事流程后承诺期限为2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前置程序
  (1)报考中级导游考试的条件: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含大专)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自治区旅游局人事老干部处根据国家旅游局考试通知,委托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准予报名考试;
  (2)通过全国中级导游考试。
  2.提交材料
  (1)中级导游等级证书申请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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