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区文旅行业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治理深入开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全区“双减”工作协调推进小组要求,4月7日-4月11日,先后组织全区1157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区校外培训治理普法执法培训班,全面系统学习了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审批和监管、监管服务平台使用、执法等知识,圆满完成参训任务,取得良好效果。
培训期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三项制度,向广大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读,并就三项制度运行一年来的情况进行了充分交流,对制度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疑难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答,对于统一政策执行口径、促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制度进一步落地落细具有重要意义。
(供稿:科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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