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经营行为,促进网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安排部署,2022年9月至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全区开展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举办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的大型演出、脱口秀、说唱歌曲、摇滚乐等演出活动;提供网络表演、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单位以及开展线上艺术品经营活动相关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是否存在禁止内容以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内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是否经营含有“拜金”“炫富”内容,影响社会风气,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文化产品;艺术品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备案制度,是否存在向消费者隐瞒艺术品来源或者在艺术品说明中隐瞒重要事项,伪造编造艺术品来源证明和艺术品鉴定评估文件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5人次,开展现场检查89家次,开展网络巡查27家次,给予口头警告8家次,完成文旅部督办案件线索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