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2022年7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修订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此次修订增加了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广播电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共124条,进一步完善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事项,明确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具体情节,使《裁量基准》更具合理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区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提供了标准化的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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