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一项规模宏大、传播历史文化、保护历代文物古迹的重要行动,为切实做好海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提高海原县文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增强群众对文物普查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海原县真抓实干,通过三个“结合”,高效推进文物普查。
线下、线上相结合,强势宣传。8月11日,海原县分管领导及县文物局负责人带队,组织普查队员深入基层郑旗乡,面向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文物普查相关知识宣传工作。介绍第四次文物普查的内容和范围、实施步骤等展板,浓厚的宣传氛围吸引了群众纷纷驻足观看。除了线下宣传外,普查队还制作了短视频,利用朋友圈、微信群和视频号等渠道推广播放,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宣传、讲解相结合,强化责任。在宣传过程中,普查队员热情向群众宣传第四次文物普查的意义和重要性,并结合海原县悠久的历史文化特色及当地的文物保护单位,为村民们讲述了一段段脍炙人口的文物故事,鼓励群众积极配合文物普查工作,激发群众的文化自豪感,强化配合做好文物普查的责任感。
实地普查、指导普查相结合,增强效率。海原县实地调查队伍由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和文管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7月份正式启动实地调查以来,普查队员运用无人机航拍、照相机、RTK等专业设备,严格按照普查规范和技术要求,对每一处文物点进行细致的调查和记录,完成了海原县城隍庙、海原小寺、王井拱北、牌路山烽火台、李庄拱北、万人坟遗址、山门遗址、堡子梁遗址、堡子梁新石器遗址、西安州城址、天都山石窟等文物保护单位前期试点调查登记及数据上传工作。在普查过程中,普查队注意收集疑难问题上报市局、积极联系自治区技术指导组。8月1日—2日,自治区指导组通过地调查,提供现场指导和答疑解惑,解决普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出解决方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数据,技术指导组及时提出修正意见,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下一步,海原县将继续全面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扎实做好外业实地调查,对照国家标准同步做好内业资料整理工作,同时,结合第四次文物普查完善地方文物名录,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深入挖掘和展示地方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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