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灵武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市文物资源底数,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深入推进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数据库建设,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
一、征集范围
灵武市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古文化遗址:包括早期人类活动场所、聚落址、城址、窑址、窑藏址、矿冶遗址、战场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桥梁码头遗址、祭祀遗址、水下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寺庙遗址、宫殿衙署遗址、手工作坊遗址、其他古文化遗址等类型。
2.古墓葬:主要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包括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等类型。
3.古建筑:包括城垣城楼(及其他军事建筑及设施)、宫殿府邸、宅第民居、坛庙祠堂、衙署官邸(及其他行政管理建筑)、学堂书院(及其他文化教育建筑)、驿站会馆(及其他交通道路设施、旅行服务设施)、店铺作坊(及其他金融商贸、工商业建筑设施)、牌坊影壁、亭台楼阙(及其他景观建筑、戏曲演出建筑、天文观测建筑)、寺观塔阁(及其他宗教建筑)、苑囿园林、桥涵码头、堤坝渠堰(及其他水利设施)、池塘井泉等类型。
4.石窟寺及石刻:包括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岩画等类型。
5.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包括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及战争遗址、工业遗址等)、重要革命历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动纪念地、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名人故旧居、名人墓、其他为纪念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建立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类型。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包括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工业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以及其他工业遗产)、金融商贸建筑(含中华老字号)、水利、农业相关建筑、设施及附属物(以及其他水利与农业遗产)、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医疗卫生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者构筑物、体量较大的各种材质(如石、铜、铁、泥等)雕塑、依法审批后原址重建的不可移动文物并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其他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类型。
6.其他:主要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五、征集方式
联系方式:0951-4021932(灵武市文物管理所)
联系人:刘宏安
邮箱:2505941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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