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经正式启动,为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共同保护文化遗产。
一、征集范围
隆德县地域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
(一)古文化遗址: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例如城址、窖藏、战场遗址、军事设施遗址等。
(二)古墓葬: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
(三)古建筑:古代人类遗留下来的活动、居住、使用及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与构筑物。例如宅第民居、寺观塔阁、影壁牌坊、学堂书院等。
(四)石窟寺及石刻: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如石刻、碑刻、石雕、岩画等。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等。
(六)其他:不能列入上述各类别的文化遗存。如,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征集要求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按照《隆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五、征集方式
您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的方式,提供文物线索信息。
电子邮箱:ldbwg2019@163.com
联系电话:
0954—6011808(隆德县文物局)
0954—6012544(隆德县文物管理所)
附件:附件:隆德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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