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布宁夏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第一批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沙海驼宝展示中心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打着低价旅游的幌子,向老年人旅游团免费发放“禧康枸杞馆参观证”,通过现场演示介绍其经销的陶瓷锅碗用品,具有预防治疗高血压、癌症等多种疾病的养生功能,陶瓷炒锅说明书标有国家机关指定产品等字样。
当事人向老年消费者宣传产品具有防治疾病并谎称国家机关指定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规定,构成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处以罚款4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案例二】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区分局查处王某某销售不合格蜂蜜案
当事人以流动摊点方式主要向中老年人销售“保健蜂蜜”,现场宣传牌上标有“蜂蜜妙用”“咳嗽哮喘咽痒”“胸闷气短”“胃酸胃胀便秘”“头晕眼花”“腰酸腰痛肾虚”“失眠多梦”等字样。当事人销售的蜂蜜主要以糖稀为原材料,法定机构检测结论为不合格产品,确认销售收入15.6万元。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规定,执法机关将该案移送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立案侦查。
【案例三】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分局查处惠购副食超市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针对老年人,以办理会员、发放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聚集,通过会议讲座宣传其经营的诺沛牌羊奶粉可以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致使多名老年人上当受骗购买羊奶粉。
当事人利用会议讲座的方式宣传羊奶粉具有治疗疾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构成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3条规定,处以责令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所得4.54万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案例四】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查处康吉源日用品经营部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以体验消费的方式,向中老年消费者宣传其销售的Angmei项美美体减肥仪,具有缓解妇科疾病,缓解更年期障碍,解决前列腺问题,缓解生理痛等疾病治疗功能。
当事人有关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17条规定,构成发布非医疗器械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8条规定,处以罚款10万元。
【案例五】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查处亿食健康管理中心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主要销售从内蒙古億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保健产品,通过免费体检的方式诱导老年人购买产品。当事人所谓的体检设备名称为“人体健康分析仪”,通过口头和标识等方式,向老年人宣称该设备“修复治疗功能”“身体检测功能”“检测范围最多可以检测12大系统,253项脏腑,对4352种疾病作出预测性报告,全身12万个采集点保证检测的准确度……”等内容。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记者 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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