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出境旅游逐渐恢复,为切实保障出境团队旅游市场秩序安全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和旅行社合法权益,宁夏文化和旅游厅对出境游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前规划出游行程。出国前要密切关注外交外事、驻外使领馆、文旅、交通、卫健等部门发布的安全提醒和实用信息,在开放的目的地国家中提前了解地区政治、安全形势、疫情和天气情况,提前查询旅游景区开放、门票预约措施和酒店住宿预订情况,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避免前往高风险国家或正发生游行、骚乱的国家。提前了解酒店及周边地区信息,备好护照、签证、入境章等复印件,留存亲属、使领馆等紧急联系方式,以备不时之需。
二、选择正规旅游产品。参团旅游的民众要选择经营资质合法、信誉高、服务好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并索取发票、行程单,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及自费项目等,主动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谨防旅游虚假宣传广告、网络欺诈和低价陷阱,谨慎购买在线旅游产品,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尽量避免单人“自由行”,及时将旅游路线、规划及自身状况告知家人。杜绝攀比心态,谨防上当受骗。如遇旅游服务纠纷,请拨打国家政务服务热线12345。
三、加强外出风险防范。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风险防范。参加旅游团队要有团队观念,严禁脱团,自觉听从导游、领队及旅游经营者安全提醒。旅行时尽量不携带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全程妥善保管护照、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和电子版备用。提防电信诈骗,不参加赌博等非法活动,不携带违规物品出入境。进入酒店、景区、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旅游场所,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谨慎参与漂流、潜水、攀岩、蹦极、低空飞行、大型机动游戏等高风险项目,参与相关活动时应严格按要求接受专业人员的培训和陪护,乘坐游玩游乐设备时系好安全带,在天气恶劣、饮酒服药后或在身体状况欠佳时切勿贸然参与。严格遵守当地警方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安全提示警示,避免夜间单独外出。切勿前往未开发、缺乏安全保障区域。如不幸遭遇盗抢,努力保证人身安全,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警。
四、注意旅途交通安全。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气候状况、道路条件、行车习惯和交通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乘车、驾车应系好安全带,骑行应佩戴头盔,在炎热条件下外出应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切勿夜间、长时间驾驶,雨天小心道路湿滑,尽量避免在山区等路况不佳地带行车。如乘坐旅游大巴时发现司机长时间疲劳驾驶、车速过快等情况,及时主动提醒。
五、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在外旅游要时刻谨记疫情防控,备齐防护用品,遵守当地防疫规定。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认自身健康状况,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时,自觉佩戴好口罩,与其他游客保持安全间距,减少室内场所逗留时间,做到勤洗手、不聚集、多消毒、常通风。在外用餐拉开就座间距,使用公筷公勺。尽量减少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如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时,与导游、领队及时沟通,建议立即停止游览并及时就医。回国后根据属地政策落实好各项防疫要求。
六、自觉践行文明旅游。在外旅游要注意旅游文明行为,自觉执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安全警示和文明公约,依序排队,不拥挤和争抢,不违规吸烟,展示中国游客的良好形象。尊重当地风俗民情、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尊重他人权益,尊重服务人员劳动。举止得体,注重礼仪,文明旅游。倡导“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拒绝食用野味。不乱扔垃圾,落实垃圾分类要求。避免和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注重绿色环保,践行绿色消费,爱护当地生态环境、文物古迹。不追捉、乱喂动物,不违法购买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在场馆内参观不大声喧哗、不违规饮食,遵守拍照摄像规定。遇到纠纷理性处理,不采取过激行为。
七、冷静应对突发事件。在旅游行程中应选择正规购物场所消费,不冲动、不盲从、不跟风、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如遇旅游质量纠纷时,旅游者应冷静对待,坚持理性诉求,保留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依法合理维权,不采取过激行为扩大事态或激化矛盾。如遇恐怖袭击、交通意外、自然灾害、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时,要听从导游、领队指挥,沉着冷静应对,迅速离开事发危险区域,及时报警求助并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65612308。(供稿:市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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