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服务 >> 出行提示

国庆期间赴泰国旅游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9-09-24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
字体【, ,

“十一”国庆长假将至,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预祝广大赴泰旅游的同胞国庆快乐,并就以下事项温馨提示: 

一、遵守携带烟酒入境规定

泰国法律规定,每名游客仅允许携带1条烟(200支烟或250克烟草)和1瓶酒(不超过1公升)入境。同时请注意不要将多人的烟酒放在一人行李内,或在机场区域内交由一人保管,否则会被视为超量携带,需缴纳罚款。在各国(包括泰国)机场免税店内购买的烟酒同样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注意涉水安全

在海边游玩,请提前了解当地海况,如遇风大浪急,泰方会在海滩竖起红旗,此时请遵从警示,不要下水。浮潜、海底漫步、海上摩托、乘船出海等涉水项目,请量力而行,如选择参加,请全程穿戴救生衣并听从专业人士指导。

空腹、饱餐、醉酒、极度疲劳等身体状态下勿冒险下水,如在酒店泳池玩耍,请选择营业时段,并确保有同伴或救生员在场,避免独自下水。 

三、注意交通安全

泰国普遍车速较快,车辆右舵左行,与国内交通习惯相反,过马路时务必小心。

乘坐大巴、面包车或出租车,务必系好安全带。“摩的”及嘟嘟车虽快捷方便,但缺乏安全保护,请谨慎选乘。如选择打的,应事先确认打表计费,记下车牌和司机执照号码,乘坐过程中看好随身物品。

按照泰国法律规定,在泰租驾摩托车、汽车必须持有泰国驾照或国际驾照,否则发生事故将承担全责。建议在外出时请选择更加安全的交通工具,不要租驾摩托车,更不要将自己的护照等重要证件抵押给商家,防止影响后续行程  

四、注意人身安全

请妥善保管好护照、手机、钱包等重要物品,勿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财不外露。尤其在旅游景点、商场等人流密集处,请提高警觉,防止被盗被抢。

外出时,背包靠马路里侧斜挎,防止飞车抢包。深夜外出,应尽量结伴而行,避免独自赴僻静区域活动,打车时记下车牌号及司机执照号码,不去偏僻或情况复杂的街区。 

五、遵守环境保护规定

泰国法律规定,在全泰国24处海滩禁止吸烟、丢弃烟头、乱扔垃圾,禁止抓捕、喂食海洋生物,禁止捡拾、踩踏珊瑚。参加深、浮潜等水上项目时,不得破坏海域内生态环境。违者将被判监禁或罚款。

六、遵守电子烟有关规定

泰国法律规定,电子烟在泰国属违禁品,在泰携带、使用、进出口、销售电子烟等行为均属违法。违者将被判监禁或罚款。

七、谨防购物陷阱和纠纷

大型百货商场价格合理,质量有保证。而且大多数商场售出商品后,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7天内可退货。购买贵重物品时请货比三家,并记得索取发票。请勿贪图便宜,如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请谨慎购买,避免上当受骗。

如购买佛牌、护身符等物品,建议提前了解相关信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泰国报警电话191

旅游警察热线1155(有中文服务)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59913991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2-245-7010

中国驻清迈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81-882-3283

中国驻宋卡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81-766-5560

中国驻孔敬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80-936-6070

中国驻宋卡总领馆驻普吉领事办公室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94-595-615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闭页面 】 【 打印 】

天气查询 版权声明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技术支持:宁夏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东路375号     投诉电话:0951-12345    6720808(网站维护)    政务邮箱:nxwhhlyt@163.com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Copyright © 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6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59     宁ICP备19000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