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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旅游市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9-20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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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整治,保持旅游市场执法办案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宁夏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部署,充分发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指导和警示作用,现公布2023年第一批旅游市场典型案例。  

案例一

关键词: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赵某某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带领游客前往沙湖景区游玩,并收取300元的导服费。

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赵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关键词: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在处理旅游者投诉过程中发现,宁夏某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经营行为,属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宁夏某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宁夏某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马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关键词: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或服务

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宁夏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组织游客到永宁县闽宁镇某某农民文化大院游览参观,经调查,该农民文化大院尚未办理相关运营证照,宁夏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或服务的违法事实。

宁夏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关键词: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宁夏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无法提供与旅游者签订的4份旅游合同,涉及经营额14078元,存在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事实。

宁夏某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3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关键词: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宁夏某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经营出境旅游资质的情况下,招徕旅游者并收取赴泰国旅游费用后,将旅游者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有出境游资质)接待,共获利8800元,存在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违法事实。

宁夏某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宁夏某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800元,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人姚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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